索引号: | 02165835-011/2022-725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1-07 | |
发布单位: | 县税务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11/2022-72587
主动公开
2022-01-07
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 2022- 03- 22 10: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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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在省、市局和常山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能力素质与税收服务质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党委中心组学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集中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结合主题教育、“三会一课”等,认真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全年共开展了12次集体学法活动。通过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引导,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税收法治工作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切实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通过深化开展和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自觉做到将税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方面及时组织干部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使干部能够熟练掌握常用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法律以及政策知识;另一方面制定县局干部法治培训计划,2021年我局分三批组织干部参加市局及县局组织的法治培训。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不断提高税费征缴质量,做到“应收尽收”;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2021年共组织税费收入41.21亿元,同比增长38.43%,其中:税收收入24.11亿元,同比增长23.58%;社保收入12.82亿元,同比增长33.24%;非税收入4.28亿元,同比增长558.3%。
2.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服务常山县经济社会发展。2021年共减免税费8.14亿元。
3.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积极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改革举措,进一步压缩各项办税时间。通过开展各类活动,解决纳税人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保留事项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2021年,我局共办理税务行政许可695件,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办理693件,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2件,均已按时办结,未发生超时限审批以及其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推动权责清单建设。以省局权责清单范本内容为基础,完善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及时调整承诺办理期限和申请材料目录,进一步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1年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建立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度。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明确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将重大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5号)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的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2021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467件,处罚金额20.06万元,其中:一般处罚程序86件,处罚金额4.73万元;简易处罚程序1381件,处罚金额15.33万元。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税务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及时公开执法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分别给三个税源管理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6台,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2021年我局记录执法音像内容所占存储空间50G。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于拟处罚金额在10万以上的和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10万以上的,要求相关股室提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3.健全衔接机制。一是根据《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推动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我局在积极做好破产债权申报的同时,及时做好破产企业的“死欠”核销工作,对未获全额清偿但已经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企业,依法合规办理税务注销登记。二是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形成税收综合保障体系。我局与常山县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税务部门税费征缴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破产企业涉税问题处理等方面,与相关部门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共同推进了综合治税体系建设。2021年我局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23家公司的税费债权,截止2021年共得到清偿税费2173.09万元。
4.提升征管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局的执法资格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清理无证上岗的税收执法人员。截止到2021年,我局共有正式在编人员138人,从事税收执法一线业务的人员共53名,执法岗位人员全部取得执法资格。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内控机制,全面监督税收工作。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执法过错提醒,完成风险疑点防控核查应对任务。本年度共接收上级部门推送各类疑点数据72986条,完成自我核查72986条,确认为问题成立数2条。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2021年对发现税收执法过错的2类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4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和行政复议诉讼衔接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能力建设,提高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以及行政调解工作质量。2021年,我局密切注意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的风险防范工作,并及时向法律顾问就税务重大事项征求意见,邀请法律顾问4次参与我局重大税务事项的决策,有效避免了全年税务系统重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2. 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牢牢抓住信访工作责任制这个关键,规范来信来访管理工作程序,严控办理时限,健全工作台账和催办督办工作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县局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置投诉箱、意见箱、监督热线等方式接受纳税人投诉,同时按规定建立涉税矛盾和解与调解制度,在纳税服务大厅设立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充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纳税服务股受理投诉33件,办公室在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受理举报19件,全部完成办结答复。我局妥善处理纳税人举报投诉,严格实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涉及纳税人权益、公共利益的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2021年在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示基础事项24项,公示执法人员数量52条,准予行政许可数量695条,一般行政处罚数量86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税收宣传月活动,将税收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展示宣传,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切实加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2021年共发放各类税收宣传资料2000余份,评定A级纳税人企业485户,个体户84户。通过完善纳税信用体系,进一步加强纳税信用社会化应用,落实A级纳税人激励措施,树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纳税信用价值导向,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局成立了以郑旭炎局长任组长,法制股、办公室、组织人事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县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集体学法,努力做到干部普法教育学习全年不少于40个学时。
2.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加强对《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中共常山县税务局党委议事规则》制度的执行力,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贯彻执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跟踪反馈。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遵循行政决策程序,对依法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集体决策,落实党委工作规则及党委议事内容目录清单。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程度不够深,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税收管征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单位工作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如文书制作、文书送达不够规范。
三、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1.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提高税务执法能力和水平。尤其要充分发挥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各项法治建设措施,不断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到今后的法治税务建设当中。
2.继续细化“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三方面要求,配合县“最多跑一次”权力清单事项,做好信息填报、公示工作。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专门的税务约谈工作室,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系统归档保存。
3.不断加大执法督察力度,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税收执法考核,进一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将我局的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