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10/2022-725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3-17 | |
发布单位: | 常山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10/2022-72558
主动公开
2022-03-17
常山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1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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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治深壹度》栏目《法治的精神》第二季播出,节目在《向上向善 共建和谐》一集中报道了一起“夫妻离婚丈夫申请两个未成年男孩抚养权案”。
父母离婚,兄弟俩还能一起生活吗?
王先生与刘女士结婚十年,生育了9岁和7岁两个男孩。王先生起诉离婚后,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争执不下。通常两个孩子的家庭,由夫妻双方一人一个抚养是较常见的处理方式,但本案具有特殊性,感情深厚的兄弟俩不愿分开,刘女士明确表示其经济条件不能抚养两个孩子,要带着老大回几十公里外的郊区老家,给孩子办理转学。于是,王先生向法院申请同时抚养两个孩子,可刘女士坚决不同意,执意要带老大回老家生活。
一次特殊的“家访”
“为了了解孩子们的真实意愿,探寻抚养最优方案,同时不给孩子造成心理压力,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我启动了社会观护程序。与专业的社工一起,通过做游戏、给父母打分等适合孩子身心特点的方式,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完成了对两个孩子的访谈。”郭威法官说道。
孩子们的心声 一句话破防
九岁的哥哥像个小大人似的,成熟而笃定地说:“弟弟跟谁我就跟谁,我跟弟弟商量好了,我们俩一定要在一起。”
弟弟说:“我想跟妈妈,因为哥哥跟妈妈。”当问到如果哥哥跟爸爸呢?弟弟思考良久,认真地回答道:“我跟哥哥,因为我晚上不跟哥哥睡不着。”
对孩子来说怎样才是最有利的?
离异家庭因家庭结构处于变革期,加之家庭关系紧张,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环境适应不良,如果此时为孩子办理转学、搬家,突然改变孩子熟悉的生活、教育环境,可能对子女心理及学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尽量维持稳定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环境,对孩子平稳适应父母离婚的生活变化更为有利。
从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的角度,两个孩子均表示不希望父母离婚,十分希望父母和好,但若父母不得已要分开,其二人希望能够在一起生活,不要分开。
从情感利益和精神需求的角度,两个孩子的年龄正处于性格形成的关键期,兄弟二人感情深厚,心理上互相依赖、支持,一起生活能够尽量减少家庭离异带来的情感伤害。
裁判结果
综合考虑两个孩子的教育环境、心理需求、生活稳定性等因素,兼考虑父亲有能力、有意愿为子女提供共同生活的条件,其亦表示会保障母亲对子女的探望权,最终法院判决两个孩子都由王先生抚养。
如果家庭的解体不可避免,两个孩子能够在生活上相互陪伴,精神上相互慰藉,心理上相互支撑,有助于满足他们的心理需求和情感利益,将离婚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降到最低。未成年子女虽然不是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但抚养问题与他们的权益密切相关,法官应当主动开展调查工作,更加注重聆听孩子的心声,尊重他们的意愿。
(来源:浙江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