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0/2022-722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2-24
发布单位: 常山县司法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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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10/2022-7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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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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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故事47:《法律援助助力64名农民工讨薪》

发布时间:2022-02-24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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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江山市的朱某军与63名工友在江山某门业有限公司从事吸塑、木工等不同工作,工资为按件计酬、多劳多得。但自2020年下半年起,公司因资金周转紧张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累计97万余元。64位农民工眼看工钱没有着落,遂向江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并进行投诉。江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了解情况后一方面积极约谈公司代表进行纠纷协商解决,另一方面引导朱某军等人通过申请法律援助方式帮助其追索劳动报酬。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朱某军等64人于2021年7月2日前往江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江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为其开启“绿色通道”,安排值班律师先行引导申请人准备证据材料。在工作人员协助下,64位农民工顺利推举朱某军作为代表,签订了授权委托协议、共同诉讼代表人推选书,以便案件后续办理。江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审查朱某军等人提交申请材料后,依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为其即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浙江开岚律师事务所姜某某律师承办该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联系受援人代表进行谈话并仔细询问案情,在详细查看案件证据材料和查阅相关资料后,承办律师认为首先要解决的是受援人诉求问题。由于本案64位受援人均是农民工,且每个人被拖欠工资数额不等,有的是从2020年起即被拖欠工资,有的只被拖欠一个月的工资。于是承办律师积极与每位受援人沟通,理清64位受援人各自不同诉求后,2021年7月15日承办律师带着整理好的证据材料和起诉书向江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某门业公司向64位受援人支付所拖欠工资总计970843元。

考虑到64位农民工讨薪迫切性,为更便捷地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更快速地推动纠纷化解,承办律师积极请求法院对本案进行诉前调解。后在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两次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律师一方面耐心细致的为公司方分析了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另一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告知公司方受援人当下内心想法和现实困境。在了解到公司方并非不愿支付受援人工资,而是因为公司资金不足无法一次性向受援人支付97余万元的情况后,承办律师与受援人协商提出拖欠工资可分两期支付的调解方案。经过承办律师多次沟通和协调,公司方感受到受援人调解诚意,意识到应负责任,当即同意该调解方案并表示愿意支付工资。截至目前,朱某军等64人已收到全部拖欠工资,该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保障。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民工讨薪维权案。江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申请后,高度重视,因案件存在涉及人数多、欠薪金额大和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调帮助下,法律援助中心开启“绿色通道”,当天指派援助律师参与案件受援人的情绪安抚、案情梳理,主动帮助农民工们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不理智维权行为的产生。

在本案中承办律师凭借丰富办案经验,一方面引导受援人整理所需案件申请材料,另一方面主动联系公司进行协商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诉前调解协议。灵活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化解纠纷,在帮助受援人成功、快捷地讨回工资的同时,该方法也是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有效诠释。此举既缩短了农民工讨薪维权时间,又避免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使问题得以高效圆满地解决,同时也体现了法律援助服务致力于维护社会稳定,追求司法公平正义的核心理念。

(来源:衢州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