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2022-766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12-28
发布单位: 县监管办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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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2022-7664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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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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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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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川镇“金屋顶”光伏强村项目三期(第二次) 招标公告(借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2-28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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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至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常山县誉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球川镇“金屋顶”光伏强村项目三期(第二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编号:ZCCG-202202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总价

项目概况

球川镇“金屋顶”光伏强村项目三期(第二次)

1

108万元

小微轴承产业园1号楼厂房的光伏系统的整体设计、项目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国家电网公司接入批复申请、光伏组件及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卸货、安装、验收并网通电、保修、运维、保险费、三相电表箱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12月 28日至2023年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领售或邮寄【1、现场购买地点:衢州市常山县定阳南路787号14幢D-2233室浙江至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室。2、邮寄:如需邮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资料邮寄至:浙江至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衢州市常山县定阳南路787号14幢D-2233室),工本费按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上规定的方式支付。】

3、地址:衢州市常山县定阳南路787号14幢D-2233室浙江至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4、售价:工本费每套500元。

5、联系人:宋丽娟    0570-5028877

提示: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七、获取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1】及有效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获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1】及有效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获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注:本项目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 1月17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07114860@qq.com,逾期发送至邮箱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按接收方邮箱收件箱所显示时间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3年1月17日09时30分在浙江至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常山县定阳南路787号14幢D-2233室)开标。

十一、本公告发布网址:

常山县政府网站(www.zjcs.gov.cn)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常山县誉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萍             

联系电话:0570-589683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丽娟       

联系电话:0570-5028877                     

地址:衢州市常山县定阳南路787号14幢D-2233室

 

常山县誉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至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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