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2022-765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2-22 | |
发布单位: | 县监管办 | 有效性: |
02165835/2022-76527
主动公开
2022-12-22
县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2-12-2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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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常新工贸有限公司服装和箱包生产边角料及废料处置项目,采购人浙江常新工贸有限公司。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浙江常新工贸有限公司服装和箱包生产边角料及废料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S3J-CXB202204022
二、采购项目概况
公司厂房服装和箱包加工生产线38条(其中服装加工生产线23条、箱包加工生产线15条)产生边角料、废料(包括生产相关的废旧纸板)处置外包。
三、获取询比文件方式
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11:30,14:00 ~16:00,到浙江常新工贸有限公司招标办获取询比文件,或在常山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cs.gov.cn)上自行下载询比文件,并将报价文件(报价函)于2022年12月30日14:00时前密封提交至浙江常新工贸有限公司招标办或传真至纪委监察室(传真号码:0570—5083101)。报价函须加盖公司印章,逾期或无章作废。成交人提供原件。
四、现场勘查
于2022年12月22日统一安排现场现场勘查设备情况,请提前联系,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抗原检测正常方可前往,否则不予接待。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0
五、款项结算:在合同签订之前全额交纳承包款。
六、合 同 期: 壹年。
七、评标方法:采用最高价中标法。
采购工作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对报价函进行评定后,推荐报价最高的为成交候选人,若存在相同报价,则采用随机摇号确定成交候选人。经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成交单位后,由采购人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该项目设有保底价,若所有投标人报价低于保底价,做流标处理。
八、履约保证金:按照不起过成交价的1%收取(取整数)。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常新工贸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70-5083675
业务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70-5083781
地址:浙江省常山县球川镇利川南路59号107室 邮政编码:324206
十、监督电话:0570-5083101
采购需求
一、标的内容:服装加工生产线23条和箱包加工生产线15条所产生边角料、废料(包括生产相关的废旧纸板),每周产生废料2-3车,约80方左右。
二、标的地点:在浙江常新工贸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承包期限:自签订合同起壹年;
四、中标人要求遵守公司各项工作要求,并执行专人专车清运的约定。
五、以现场不留废料为前提,要求中标人原则上必须两天清理一次(即每周二、周四、周六各一次)。
六、中标方应自行承担处置该批物资的其他费用,包括包装物、装卸车费、途中运输费、检测、验收费、保险费、税金及核酸检测等一切费用。
七、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如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所交纳的标的款项和履约保证金;
八、中标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废料及垃圾,不得随意处理。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中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单位外来人员进出厂区的规定,如违反规定受到招标人处理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所交纳的承包款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服装箱包边角料及废料处置合同
甲方:浙江常新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通过询比方式确定乙方为服装箱包边角料及废料处置项目的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甲方服装、箱包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及垃圾。
第二条 承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三条 承包总价: 元。
第四条 交款时间及方法: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将承包款全额交甲方财务。
第五条 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如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所交纳的标的款项和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乙方自行提取货物,提供废料包装袋。装卸及运输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废料统一装袋后集中放置。
第七条 乙方废料、垃圾两天清理一次(即每周二、周四、周六各一次)。
第八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进出厂区以及安全生产作业规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所交的承包款和履约保证金。第九条 生产废料由乙方负责清运出甲方单位,经废料分类后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清理废料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1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00元;累计延期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擅自出售该类废料,如有发现,按私自销售废料款价的双倍作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 履约担保: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财务交壹万元(5000.00元) 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常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浙江常新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常山县球川镇利川南路61号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0570-5083330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建行常山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33001687327053006043 账号:
报 价 函
项目名称:浙江常新工贸有限公司服装和箱包生产边角料及废料处置项目项目
编 号:S3J-CXB202204022
项目内容 | 报价(元) | 合同期 |
边角料及废料处置承包费用 |
大写: 元
小写: 元 |
一年 |
备注:报价包括包装物、装卸车费、途中运输费、途中损耗费、验收费、保险费、税金及采购人疫情防控规定的检测费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名称: (签字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