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2022-755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0-27 | |
发布单位: | 县监管办 | 有效性: |
02165835/2022-75576
主动公开
2022-10-27
县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2-10-2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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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常山县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8.5米级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常山县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8.5米级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CSZZ-GK-2022022
二、采购类型、方式:分散采购委托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辆) | 预算价、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8.5米级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低入口),电池电量≥220kWh,续航里程≥248公里 | 10 | 950万元(95万元/辆)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四、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为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制造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3日(逾期不候,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2.获取方式和地点:现场购买或邮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山县天马街道石城路4号四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报名)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报名)【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注:(1)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2)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单位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具有投标资格。
七、投标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邮寄至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山县天马街道石城路4号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被签收的投标文件(以收件人本人签收记录为准)视为按期送达,逾期送达或邮费到付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按未提供投标文件处理。
4.邮寄收件信息: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山县天马街道石城路4号4楼),蒋女士,0570-5015006。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1月16日09时30分在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山县天马街道石城路4号4楼)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提早下载并注册钉钉号(备注自己公司单位名称),扫码(开标前代理建群)进群,并保持开标期间在线,如若不进人钉钉直播群观看开标,视为默认开标程序,且不得对开标程序提出质疑。
十、公告发布媒体和期限:
1.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公告”栏、常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cs.gov.cn/col/col1229635771/index.html)
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大桥路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4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人:严洁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电话: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山县天马街道石城路4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人:蒋女士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电话:1*******7
常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