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03/2022-754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0-25 | |
发布单位: | 县经信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03/2022-75484
主动公开
2022-10-25
县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22- 10- 25 11: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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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工业投资项目履约验收兑现管理,提高工业投资项目质量,提升工业用地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对象
常山县所有新建(扩建含技改)工业投资项目。
二、验收内容
包括项目竣工、达产验收。
(一)竣工验收
所有新增用地及需办理产权证的项目均需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条件。项目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指标达到决策咨询服务意见约定的要求;统计入库投资额达到决策咨询服务意见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50%以上。
2、分割办证条件。
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上年度综合绩效评价为A类、B类(绩效评价过渡期的企业除外);
②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且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在5年以上的;
③地面积30亩(含)-50亩的,可分割2宗地办证;50亩以上(含)可分割3宗地办证。分割办证后的宗地,不得改变原规划设计条件和审批内容,不动产权证上标注不得单独转让。每一宗地必须具备工业用地相关规范和使用功能要求(办公楼、宿舍不得单独分割),界址清晰、相对独立,不影响相邻宗地的开发与利用。
3、办理流程
①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 《常山县工业用地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或《常山县工业用地项目分割办证申请表》,并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图(宗地分割图)、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报告、企业股东同意宗地分割的方案及股东签名、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验收情况登记表等材料进行申请。
②属地初审。属地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报送县履约办。
③部门联审。县履约办根据开发乎合初审意见,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牵头组织县经信局、资规局、住建局、属地等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及联审工作。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参与。
④办理。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县资规局依据联审意见给子办理。
4、后续监管
①项目属地作为第一监管责任主体,应做好投资合同的签订、违约处罚 等相关工作,并与县经信局、资规局、住建局等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确保项目加快推进。
②超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建设期外的项目应进行项目违约认定,按出让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后,报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由县资规局与项目投资主代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
③对属于政府部门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如期开、竣工的,由项目属地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拟订处置方案报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由县资规局与项目投资主代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
(二)项目达产验收
实施工业用地项目“标准地”以来,通过“标准地”方式供地且在约定期限内已通过竣工验收并达产的工业项目及需要履约兑现相关政策的工业项目。
1、达产验收内容。包括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亩均产出等指标。达产验收时,各部门对照项目是否按入园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进行验收。“一事一议”按县委县政府文件、项目入园协议及项目补充协议执行。
2、办理流程
①业主申请。项目投产后,在约定达产期限为,由项目业主向属地提交验收申请。属地牵头组织验收,并一次性告知验收所具备的条件、验收程序以及验收资料。
②资料采集。在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属地根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的税收、能耗、排放及产出等情况,牵头组织经信(亩均办)、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相关指标进行核实。
③联合验收。实地勘验和集中会议两个议程。项目属地召集各相关部门指派1名工作人员,随带验收有关资料到项目现场进行联合勘验并召开项目达产验收会议,集中听取项目业主单位有关项目达产情况的汇报,并对照“标准地”项目投资合同检查亩均税收、能耗、排放及亩均产出等指标。参加联合验收的部门,应根据规定当场出具单项验收意见或提出整改意见。如确实不能当场出具单项验收意见的,应先出具初步意见,并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单项验收意见。项目属地汇总各部门意见形成验收结论。验收中如发现问题,要在联合验收结论中告知项目业主单位整改要求、整改途径和整改方法
④出具会议纪要。属地根据各单项验收和联合验收的结论,在联合验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单位和参加联合验收的部门印发联合验收会议纪要。
⑤整改复验。亩均税收(面积以登记的土地使用面积为准)末达到合同约定指标,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约定限期整改的(整改期最长不超过一年),整改期内不得享受有关企业奖励和扶持政策。
项目业主单位完成整改后再提交达产复验申请。项目属地组织相关部订进行复验并根据验收情况落实奖惩措施。
3、验收标准
项目通过履约验收必须按照相关协议标准,具体由相关主管部门明确。
三、结果运用
严肃违约处置,对未按期开竣工,未达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亩均税收等约定要求的,不得享受协议约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入园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通过验收的项目可享受各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