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24/2022-718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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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24/2022-7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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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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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三个方面”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 2022- 01- 24 1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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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化整改,深入推进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常山县多方面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切实开展“打非治违”。把“打非治违”作为非煤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10类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每半年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二是加强重点对象监管。县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将矿山企业包括尾矿库列入年度监管计划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无证开采、边建边采、未按设计方案开采、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使用淘汰落后工艺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各涉矿乡镇(街道)每半年报送一次对辖区矿山企业安全检查情况。

三是实行“一矿一策”管理。县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借助矿山安全专家力量,2022年5月底前要邀请省级专家对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矿山进行全覆盖专家会诊,梳理出问题隐患及下一步的工作建议,明确每个矿的整治方案、整改措施、形成一矿一策管理。2022年10月底前要对专家会诊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