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0/2022-615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11
发布单位: 常山县司法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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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10/2022-6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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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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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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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起波澜,灵活调解息纷争——解读王某某诉李某离婚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01-11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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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王某某与李某于2011年经人介绍相识,在李某与王某某就婚生子女的姓氏问题、王某某的工作以及户口问题谈好的基础上开始正式交往,并于2013年x月x日在杭州市xxx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于2016年x月x日共同生育一女李某某。2015年7月,王某某前往广州工作,李某孕期一直由自己的母亲在杭州照顾生活起居,即使婚生女儿提前出生之后,王某某也常年不在婚生女儿身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某在广州工作时无意中被李某母亲发现其与案外第三人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且经常具有家暴行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后王某某称因李某不体谅其工作,经常与其吵闹,故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并争取婚生女儿的抚养权。

【律师代理思路】

关于争取婚生女儿的抚养权,律师首先调查的是婚生女儿的户口、年龄以及正常的生长环境,基于李某的讲述与其提交的户口簿等证据材料可以证实,婚生女儿的户口自出生申报至今一直跟着李某,并且尚未满2周岁,出生以来也一直是由李某及李某父母在杭州负责抚养照顾。

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支付事宜,律师考虑到抓住两个关键点并能够提交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那么本案的处理结果将会对李某更加有利。

第一,王某某在婚内与案外第三人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方面证据的搜集对是否能够认定王某某婚内存在法定过错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李某向律师提供了其与第三者的通话录音,电话录音中,第三者明确认可了其与王某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除此之外,李某掌握了王某某的支付宝购物记录以及京东购物记录,这些记录可以真实反映出王某某与第三者有频繁的支付宝转账记录,并且通过“王某某在李某处于严格禁止性行为期间,依旧在京东网站上购买避孕套”这一行为,可以充分证实王某某确与案外人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且比较频繁。

第二,王某某在婚内多次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李某均有相应的照片证据,并留存着报警回执。基于此,律师申请法院向派出所调取李某之前的报警材料,以此证明王某某存在家庭暴力的法定过错,基于王某某婚内存在法定过错,我方主张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王某某应当少分,并且我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件结果概述】

本案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原、被告自愿离婚;二、婚生女儿李某某由李某负责抚养、教育,王某某自2017年7月起按每月3000元支付李某抚养费至李某某独立生活为止;2017年7月至当年12月份的抚养费18000元由王某某在2017年底前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抚养费36000元由王某某在每年的1月底前一次性支付;三、王某某享有对婚生女儿李某某的探视权,女儿在校学习期间的假期内,可以随时探视,若带离女儿离开李某的探视不得超过7日,每年不得超过两次;上学期间的探视,在每月的周末,每月不得超过一次,每次探视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王某某行使探视权不应影响李某某在校学习,并应提前联系李某,李某有配合义务;四、如女儿李某某有大额自费医疗费用单次超过2000元的,超过部分由王某某负担一半;五、个人的衣穿和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个人的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和承担;其他财产维持现状,现登记在各自名下的或由个人保管的财物归各自所有;六、王某某在2017年7月底前一次性补偿李某150000元;逾期支付应加付2万元违约金,李某可就上述未付款项包括违约金即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点评】

调解具有自愿性、灵活性等多重优势,对解决纠纷有促进作用。正是因为调解,所以使得本案更具典型意义,该案的两大亮点主要体现在婚生女儿抚养费金额以及过错方补偿金额的确定上。

承办律师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了自身专业特长,勤勉尽职调查取证,并利用证据优势巧妙地推动调解进程,即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又成功化解了家庭矛盾,充分体现律师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的积极作用。

通过本案例也可以看出,该两项金额在整个杭州市范围来说,都是一个重大的突破。由于调解方案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所以调解相比诉讼而言,更能够真正达到案结事了、平息纷争的社会效果。



点评人所属单位:浙江省律师协会

点评人姓名:戴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