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200262461/2021-68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2021〕21号 公开日期: 2021-03-29
发布单位: 发文机关(发布机构)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1133082200262461/2021-680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白政〔2021〕21号

  • 公开日期:

    2021-03-29

  • 发布单位:

    发文机关(发布机构)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关于做好清明节和“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09:57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行政村:

清明节和“五一”将至,全县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期。这一阶段, 旅游踏青、林内施工、春耕生产用火增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扫墓、焚香烧纸等带来的入林活动和野外违规用火现象大幅度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加大各村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国、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确保清明节和“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形势平安稳定, 为庆祝建党 100 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现就做好清明节和“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森防责任。

立春以来我县以阴雨天气为主,森林防火压力得到缓解,我镇做到了无一例火灾事故的发生,清明节期间“五一”期间气温回暖,上坟祭扫燃放爆竹、进入林区游玩潜在指数极具增多,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和严重性,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好本村范围的森林消防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主要责任人,要针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组织领导,对清明节“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部署、再落实,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人员全力抓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防意识。

充分利用好党员联户这个制度,发动党员对联户家庭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在祭祖活动中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倡用植纪念树、送花等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各公墓区、散墓带及进入林区的主要道口要增派巡查人员,严禁在林区墓区内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违章用火行为,村干部要分片包干,严防死守,阻止火源进山。要加强对老年人、呆、病、痴人员用火管理,落实监护措施和监护人,确保万无一失。在通知范围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及时拨打镇值班电话:5085519与当日镇值班领导汇报;也可拨打镇政府分管领导樊诚(667726)和林技员汪涛(588200)电话汇报。

2、及时组织村级扑火队伍进行扑救;

3、扑灭后及时进行查处。

三、科学组织扑救,确保人身安全。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放在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一旦发生火灾,各村必须积检组织人员进行扑救,严禁组织老人、弱、病、残和中小学生上山扑火,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四、加强巡查力度,防范火灾发生

要严格落实《常山县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每个行政要安排一名专职人员在重要入山道口以及村公墓入口处设卡严守,严禁人员携带火种上山。要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的作用,加强巡查守护,尤其对重点易发地区要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密度,延长巡查时间。

五、严守值班制度,及时上报信息。

清明节“五一”节假日期间,各村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杜绝离岗、漏岗,外出一天以上必须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请假。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值班干部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上传下达。4月3日至4月55月1日至5月5日期间,各村要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在每日下午3点前,通过微信支书主任群上报前24小时本村辖区内森林火灾情况。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对瞒报、迟报火情的,将予以批评,对贻误扑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