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01/2021-671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08 | |
发布单位: | 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02165835-001/2021-67132
主动公开
2021-06-08
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6-08 11:42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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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机构简称: | 县府办 |
机构职能: |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常山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加挂常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常山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请示县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受县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五)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六)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做好有关接待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 (八)负责全国、省、市、县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九)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十一)组织、研究制定全县金融业规划、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改革发展。组织协调全县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处理。 (十二)管理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十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优化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将县政府直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电子政务发展、政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职责及融资担保监管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加挂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县政府直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划出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职责到县应急管理局。划出常山县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外事职责到中共常山县委办公室;整合常山县司法局与常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不再保留常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 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全县数字经济发展,政府数字化转型、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信息化(除“两化融合”外)管理职责。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推进全县两化融合和电子信息制造发展工作,牵头拟订全县两化融合和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等工业信息化及制造业领域产业、应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日常运转,承担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和群众来信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召开的有关重大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机要和保密工作;管理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印鉴和介绍信,制发由县政府颁发的印章;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行政后勤、财物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经费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 (二)综合一科。负责办理县政府常务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承担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的传达、督办及情况反馈工作。参与综合协调、综合性调查研究及群众来访处理工作。承担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活动安排、督查调研、批示办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活动新闻报道审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党组的文稿起草和会务工作。承办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二科。负责常务副县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督查调研、批示办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四)综合三科至八科。分别负责分管副县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督查调研、批示办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五)综合九科(挂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全县金融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搭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合作平台,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协调和推动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风险;负责引导全县民间融资、新兴金融业规范发展;承担融资担保、监管职责。 (六)信息科。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和编辑,负责采编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参与有关调查研究工作。 (七)政务公开办(挂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牌子)。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具体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具体事宜;组织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评议;组织编制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承担县政府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指导监督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负责县政府政报有关工作;负责数字经济、政府数字化综合协调,开发利用政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数据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组织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全县信息化、城市数据大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政府数字化应用建设;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日常管理;负责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组织协调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八)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做好政府系统重大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督查;负责县长批示、交办事项落实;牵头负责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县政府民生实事计划编制和督查落实;做好年度相关考核工作。 第五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2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8名;科(股)级职数14名。 第六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常山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常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
机构地址: | 常山县胜利街29号(县政府大楼7楼) |
联系方式: | 0570-5021684 |
机构负责人: | 陈贤民 |
办公时间: | 冬令时: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通知公告) |
网站地址: | www.zjc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