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30/2021-665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常机事〔2021〕9号 | 公开日期: | 2021-05-07 |
发布单位: |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有效性: |
02165835-030/2021-66521
主动公开
常机事〔2021〕9号
2021-05-07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07 15:28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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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机事〔2021〕9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车辆出入、停放管理的函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单位:
鉴于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出入车辆大量增加,车辆停放负荷日益加重,为确保机关大院内车辆进出畅通、停放有序,维护机关大院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营造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现就规范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出入管理
经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对出入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的车辆严格实行出入管理制度,出入车辆(公务用车除外)一律通过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审批。实行“车随人”原则,下列人员可申请一辆车辆出入机关大院:①机关大院内所有干部职工(包括专班、顶岗、挂职、借调等工作人员);②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③县纪委、监委委员以上领导;④国有企业、金融行业主要领导;⑤部分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上述 5 项人员如调离(退休),立即取消其车辆出入资格。各单位确有工作需要外来车辆进入的,请提前对接、配合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二、车辆停放管理
1. 进入机关大院车辆,一律按照大院内规划的停车线有序停放,自觉配合安保人员指挥调度工作,不得随意乱停乱放。车辆不准在机关大院内长期停放。
2. 车辆进入机关大院减速慢行,按交通标志指示行驶,不抢道占道,不鸣喇叭,不随意停车下人、等人。
3. 车辆早到早停,停满为限,停满后,除重要公务来访外,车辆一律不得停入大院。前往机关大院请做好充足时间准备,如大院内部停满,必须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4. 接送车辆不予停留,人员接送后立即驶离。
5. 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机关工作人员教育,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将严格管理车辆停放,对于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将严格处理。同时,倡议绿色出行,尽量步行、骑自行车(电动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关大院停车压力。感谢各单位对机关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共同为维护安全文明有序有礼的机关办公环境而共同努力。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