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常山县审计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常山县审计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常山县审计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常山县审计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常山县审计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 常山县审计局领导班子 | 常山县审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 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 2021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