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51/2021-660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招委〔2021〕26号 | 公开日期: | 2021-03-08 |
发布单位: | 招贤镇 | 有效性: |
02165835-051/2021-66004
主动公开
招委〔2021〕26号
2021-03-08
招贤镇
发布时间:2021-03-10 16:46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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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委〔2021〕26号
招贤镇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
考核办法
镇属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明确宣传目标任务,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招贤镇新闻宣传工作有新突破,树立我镇良好的形象,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标准
1.适用人员:全镇机关干部、职工
2.考核内容:在各级党报党刊、业务报刊、简报信息、政务新媒体上发表的新闻稿件和工作信息。
二、考核要求
1.部管干部、中层干部、信息组成员每月20日前至少上报3篇信息或新闻稿,其中信息组成员要求上报工作成效类、问题建议类、调研参阅类至少各1条,镇督考办对上报的信息实行每月定期通报制度。
2.新闻报道和相关工作信息必须对我镇进行正面宣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稿件归属以署名为准,署名多人的考核奖励均分。
3.不是正面、不能传递正能量的稿件不予奖励,稿件内容存在不实被举报投诉的不予奖励。报送的信息和新闻稿应遵守时效性原则。各模块负责人对所投稿件进行严格把关,保证无失实报道、无抄袭行为。
三、考核兑现
(一)年终表彰
年终对年度内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名额根据干部职工年终考核情况确定。
(二)纳入绩效考核
年终从政府考核奖中暂列2万元实行专项考核。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信息简报类
①党务政务信息:采取积分制考核,被两办信息科采用的信息按考核分进行计分,每分计50元。年度我镇党政信息考核分未达到100分的,未完成年度考核任务数的干部每人扣除考核奖500元。党务政务信息和其他平台同时采用的,可重复计奖;其他平台同时采用的,按最高标准计奖。
②对除党务政务信息以外简报采用的信息,被县级、市级、省级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100元、200元。
③被镇级简报采用的,简讯每篇奖励5元,短篇每篇奖励10元,长篇(至少1200字以上)每篇奖励15元。
2.纸媒文字类
①《今日常山》:头版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其他版面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
②《衢州日报》:头版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其他版面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
③《浙江日报》:头版采用的,每篇奖励1000元,其他版面采用的,每篇奖励800元。
④被中央级、省级、市级等主流党报党刊采用的,每篇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
以上图片类采用的减半计奖,新闻稿件配新闻图片的只奖励新闻稿件,不另单独奖励新闻图片。所有信息、新闻稿获得各级主要领导批示的,相应奖励翻倍。
3.新媒体类
①被镇慢城通平台采用的,每篇奖励10元。
②按上级对各业务线考核要求,原创稿件被中央级、省级、市级、县级等主流网站、公众号、手机客户端采用的,每篇分别奖励50元、40元、30元、20元。
③为鼓励将优秀稿件转发各类主流新媒体平台刊发,被采用的每篇奖励5元。
四、本考核办法自2021年1月起实行,如遇考核办法以外事项,由镇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