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宗地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为摸清工业企业建筑物手续不全的情况,掌握涉及建筑物的相关信息,引导企业规范土地开发利用,请各企业迅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企业涉及手续不全建筑信息表》(详见附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表格报送至县开发区417办公室(经济发展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758351311@qq.com)或微信号(1836849433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元圆 18758965100/545100
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
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