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19/2021-705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12-06 | |
发布单位: | 常山县政府 | 有效性: |
02165835-019/2021-70577
主动公开
2021-12-06
常山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06 09:24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机构全称: | 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机构简称: | 常山县文广旅体局 |
机构职能: |
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职能配置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常山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意识形态管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 (三)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业、体育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全县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活动。 (五)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县重点及基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业人才队伍建设。 (七)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八)指导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广电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监督管理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一)负责全县文物的保护利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抢救工作,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传承、保存、弘扬、普及和振兴。推进全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十二)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落实广播电视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机构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十三)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县性、跨区域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重大案件,查处违法问题,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 (十五)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并组织落实全县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指导推动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组织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七)负责县级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监督,指导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管理健身气功。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深化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加快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及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 |
机构地址: | 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马路168号(原国大)4楼 |
联系方式: | 0570-5021004 |
机构负责人: | 杨志国 |
办公时间: | 冬令时: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通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