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2002624167B/2021-716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12-30 | |
发布单位: | 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11330822002624167B/2021-71624
主动公开
2021-12-30
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30 14:52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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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建筑业企业发展政策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常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常财绩效[2020]141号),7月份我科室对常山县建筑业企业发展政策进行了绩效评价,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 政策制定背景及设立依据
为加快常山县建筑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建筑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5]67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衢州建筑业企业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衢政办发[2008]9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特出台了《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山县建筑业企业发展政策的意见》。本意见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政策奖项的设立
1、企业升级奖;2、拓展县外市场奖;3、优质工程奖;4、安全兴业奖;5、做大做强奖;6、中介机构扶持奖;7、引进高级人才奖;8、人才培育奖;奖励范围为常山建筑业注册法人企业。
三、政策具体奖励对象和奖励措施
该政策具体奖励对象是指在常山县市场监管局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含引进县外客商或县外建筑业企业来我县注册的法人企业;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问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行为的企业,或招投标过程及标后管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得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措施如下:
1、企业升级奖。对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主项资质由一级升至特级的,由县财政给予 50 万元奖励;二级升至一级的,给予 20 万元奖励;三级升至二级的,给予 5 万元奖励。 增项资质升级按上述奖励标准给予减半奖励。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升二级的,给予 3万元奖励;二级升一级的,给予 10 万元的奖励,新注册的建筑安装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2、拓展县外市场奖。县外完成年产值 1 亿元并比上年增长15%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县外产值超过1 亿元,每增加 5000 万元的,再奖励 2 万元,上不封顶。同时对当年完成境外工程营业额100至300万美元和30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奖励 10 万元和 20 万元。
3、优质工程奖。鼓励企业创市优、省优、国优工程。本县
企业在县域范围内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的奖励 20 万元,创省级优质工程“钱江杯”的奖励 10 万元,创市级优质工程“衢江杯”的奖励 3 万元奖励;本县企业在县外或县外企业在本县创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同一工程获同一性质、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励。
4、安全兴业奖。对获得省级安全标化工程的建筑业企业奖励 2 万元;对获得市级安全标化工程的建筑业企业奖励 3000 元。获奖工程同时获得质量优质工程奖的,不得同时获本奖项。
5、做大做强奖。对年产值达到 3 亿元以上 5 亿元以下的一、二级资质建筑企业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对年产值达到 5 亿元以上10 亿元以下的一、二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年产值达到 10 亿元以上的一、二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6、中介机构扶持奖。本县监理、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丙级升乙级的给予 3 万元奖励;乙级升甲级的给予 5 万元奖励。
7、引进高级人才奖。对引进县外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并在县内实际工作两年以上的,企业每引进一名高级人才给予 5000 元奖励。
8、人才培育奖。本县建筑业企业在职从业人员: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给予奖励4000元;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奖励2000元;取得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奖励 5000 元。
四、政策奖项分配及使用情况
调取2016年至2018年的三年数据,2016年兑现奖励40.4万元,其中优质工程奖3.9万元,安全兴业奖0.9万元,做大做强奖5万元,人才培育奖30.6万元;2017年兑现奖励31万元,其中企业升级奖9万元,人才培育奖13.7万元,做大做强奖5万元,安全兴业奖1.8万元,引进高级人才奖1.5万元;2018年兑现奖励64.6万元,其中企业升级奖5万元,人才培育奖15.4万元,做大做强奖10万元,安全兴业奖1.5万元,优质工程奖10.7万元,拓展县外市场奖22万元。
五、政策评价思路:围绕加快常山县建筑业发展的核心目标,从奖励对象是否符合奖励条件,奖励对象相关能力提升情况考察政策实施效果。
六、评价方法:按照前期准备、政策研究、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深入研究政策为主、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实施政策绩效评价工作,在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以奖励资金为载体和主线,全面绩效管理为理念,结合建筑业行业特性,收集相关数据资料,通过汇总整理,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七、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本次评价从效率、公平、效果、可持续性四个方面设置一、二、三级指标体系,具体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效率(30) | 政策目标完成程度(10) | 政策目标明确, |
投入产出(10) | ||
社会影响程度(10) | 社会形势变化对政策的影响程度 | |
公平(15) | 信息是否完全(5) | |
政策兑现数量(5) | ||
政策执行程序、执行标准一致性(5) | ||
效果(20) | 回应性(10) | |
满意度(10) | ||
可持续性(35) | 制定程序(6) | 合法性 |
公正性 | ||
规范性 | ||
政策内容(8) | 完整性 | |
支持范围合理性 | ||
扶持方式精准 | ||
配套措施完备 | ||
政策必要性(6) | 是否符合各级要求 | |
符合当前实际情况 | ||
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要求 | ||
资金保障(6) | 来源 | |
分配方案 | ||
管理制度 | ||
可行性(5) | 政策规定的实际措施与目标达成是否具备因果关系 | |
契合度(4) | 政策实施的阶段性目标兑现情况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度 |
八、政策总体评价及得分
奖励政策以资金为载体的方面,激励了奖励对象的发展自身企业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奖励对象更多的投入资金壮大企业,促进建筑业项目的发展,社会满意度较高,但该政策制定不够细化,支持重点和培育方向不够突出,在公平性、效益性、效率性、可持续性上还有提升的空间。该政策绩效评价总得分89分,指标体系评分表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效率(30分) | 政策目标完成程度(10分) | 目标要求 | 10 | 8 |
投入产出(10分) | 10 | 8 | ||
社会影响程度(10分) | 社会形势变化对政策的影响程度 | 10 | 8 | |
公平(15分) | 信息是否完全(5分) | 5 | 4 | |
政策兑现数量(5分) | 5 | 5 | ||
政策执行程序、执行标准一致性(5分) | 5 | 5 | ||
效果(20分) | 回应性(10分) | 10 | 6 | |
满意度(10分) | 10 | 7 | ||
可持续性(35分) |
制定程序(6) | 合法性 | 2 | 2 |
公正性 | 2 | 2 | ||
规范性 | 2 | 2 | ||
政策内容(8分) | 完整性 | 2 | 2 | |
支持范围合理性 | 2 | 2 | ||
扶持方式精准 | 2 | 2 | ||
配套措施完备 | 2 | 2 | ||
政策必要性(6分) | 是否符合各级要求 | 2 | 1 | |
符合当前实际情况 | 2 | 1 | ||
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要求 | 2 | 1 | ||
资金保障(6分) | 来源 | 2 | 2 | |
分配方案 | 2 | 2 | ||
管理制度 | 2 | 1 | ||
可行性(5分) | 政策规定的实际措施与目标达成是否具备因果关系 | 5 | 3 | |
契合度(4分) | 政策实施的阶段性目标兑现情况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度 | 4 | 2 | |
合计 | 100 | 78 |
九、存在主要问题。通过对政策执行效率、效益、公平性的逐一分析,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针对性有待提高。建筑业资本投入大、周期长并带有一定的风险,人才投入是建筑业的驱动力,通过对引进高级人才、人才培育管理体制等因素进行分析,该政策奖励针对性不强,在行业人才培育和引进部分给予奖励不能满足该行来特性的发展需要。
(二)当年实施政策对行业发展基础聚焦不足。奖励资金对行业的投入应更加关注行业的发展的基础。在当年的实施政策中,对中介机构扶持奖,目前仍未实施。
(三)政策细化程度有待提高。部分政策奖励标准和条件不够明确,如条款未明确申报时间。
十、相关建议。
(一)加强政策针对性,建议针对该政策,除借鉴其他省市同类政策外,需结合常山建筑自身情况,了解行业真正的需求,加大对于创新、人才等方面的投入,通过奖励高级人才引进、人才培育、创新等方面,而非单纯根据项目来给予奖励。
(二)找准政策着力点,加强政策效力,建议针对该政策,加强政策需求与供给的紧密联系,推进县级政策与国家、省奖励政策的差异化,需分析行业最需奖励类型,搭建服务平台,提升政府服务能力,落实行业实际奖项。
(三)建议加大政策可行性研究,制定科学的政策依据,避免依靠单因素对项目给予奖励,找准行业驱动因素,针对驱动因素落实奖励。
常山县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二Ο二Ο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