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19/2021-714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常文广旅体〔2021〕35号 | 公开日期: | 2021-10-26 |
发布单位: | 常山县政府 | 有效性: |
02165835-019/2021-71408
主动公开
常文广旅体〔2021〕35号
2021-10-26
常山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25 23:35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常文广旅体〔2021〕35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常山漫居”民宿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根据《关于加快“常山漫居”民宿发展实施意见》(常委办〔2021〕10 号)文件精神,县文广旅体局计划于 10 月份启动我县“常山漫居”民宿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土地、建筑、附属设施设备及运行管理合法合规,取得合法经营资格,且达到《常山漫居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中关于精品民宿、标准民宿、民宿综合体、民宿集中村、民宿整村运营公司、集聚乡镇的相关要求。
二、提交资料
(一)精品民宿
1.属地乡镇提供的该民宿建筑合法产权证明;2.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民宿类)、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3.含平面、立面的设计方案图;4.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鉴定结果达到 B 级及以上);5.投资 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清单;6.旅馆业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记录;7.其他需审核的相关材料。
备注:如未经营餐饮,无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
(二)标准民宿
1.属地乡镇提供的该民宿建筑合法产权证明;2.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民宿类)、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3.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鉴定结果达到B 级及以上);4.旅馆业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记录;5.其他需审核的相关材料。
备注:如未经营餐饮,无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
(三)民宿综合体
1.属地乡镇提供的该民宿建筑合法产权证明;2.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3.建筑设计方案及相关竣工验收材料;4.投资 1000万(含)以上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投资)清单;5.旅馆业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记录;6.其他需审核的相关材料。
备注:如未经营餐饮,无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
(四)民宿集中村
1.村内精品民宿、标准民宿相关资料;2.所有民宿及民宿床位清单;3.所在村民宿配套设施现场图片及文字资料;4.其他需审核的相关材料。
(五)民宿整村运营公司
1.运营时间:(1)公司营业执照;(2)乡镇证明材料;
2.客房及床位数量:客房和床位清单;
3.游客量:(1)游客接待清单;(2)乡镇证明材料;
4.住宿量:(1)旅馆业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记录;(2)公安部门审核认可的证明材料;
5.村集体消薄增收:(1)所在村提供的相关财务凭证;(2)乡镇证明材料;
6.带动村民收入:(1)带动收入清单;(2)乡镇证明材料;
7.其他需审核的相关材料。
(六)2020 年通过验收的民宿
1.正常经营证明;
2.“常山漫居”民宿政策兑现申报表。
三、工作要求
达到申报要求的主体,将所需材料及《“常山漫居”民宿政策兑现申报表》报至属地乡镇初审,初审通过后,于 11月 5 前报县文广旅体局产业发展科。联系人施兰馨、傅正阳,联系电话:576263、613316
附件:1.“常山漫局”民宿政策兑现申报表
2.“常山漫居”民宿政策兑现验收表
“常山漫局”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代章)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