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200262440/2021-70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2-17
发布单位: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1133082200262440/2021-709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1-12-17

  • 发布单位: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发布时间: 2021- 12- 17 11: 24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种类范围

补助标准

文件依据

强制免疫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

纳入“先打后补”范围,推行“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

强制扑杀

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羊小反刍兽疫,家畜布病、结核病

补贴平均测算标准为: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禽15元/羽,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浙财农[2018]43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病死猪牛羊禽兔

病死猪、羊80元/头(剔除木乃伊、死胎);病死牛400元/头;病死家禽(鸡、鸭、鹅、鹌鹑)及病死兔,养殖环节家畜流产死胎及木乃伊3000元/吨。

《常山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方案(试行)的通知》(常农〔202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