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2MB1687190U/2021-698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常医保字〔2021〕7号 | 公开日期: | 2021-04-09 |
发布单位: | 县医保局 | 有效性: |
11330822MB1687190U/2021-69886
主动公开
常医保字〔2021〕7号
2021-04-09
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1-11-05 10:49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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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中心)、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
《常山县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做好贯彻落实。
常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
常山县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必须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确保《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见效,强化医保监管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和参保单位(人员)法制意识,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医保办发〔2021〕11号)、《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衢医保发〔2021〕23号)要求,决定于2021年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常山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结合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重点,在严把疫情防控总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形成良好社会共识,巩固和提升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效。
二、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政策法规。深入解读《条例》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让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准确理解每项条款的具体释义,自觉对标,遵纪守法。
(二)曝光典型案例。对近两年查处的欺诈骗保案件进行集中曝光,起到震慑作用。通过以案说法形式,提高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
(三)畅通举报渠道。多种形式开展举报奖励办法及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条例》要求及近两年来各级案件查处情况全面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行动,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
四、宣传方式和主要活动
(一)投放一批普法宣传广告。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十字路口大屏幕上投放《条例》宣传视频,在《今日常山》上开设《条例》宣传专栏,在常山电视台上播放《条例》宣传视频,及时有效让社会公众知晓《条例》。
(二)开设一档普法知识专栏。在小锋讲堂中录制一期“小锋说条例”视频,在公众号上进行播放。继续推出“方言话骗保”小视频,通过连续剧形式来集中展示打击欺诈骗保成果,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使医保基金监管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开展一次医保知识竞答。围绕《条例》、医保政策和经办知识等,开展一次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互联网+”医保知识竞答,营造浓厚的“学医保、知医保”氛围。
(四)举办一期专题讲座。对单位干部职工、两定单位负责人、促进会会员开展一期《条例》讲座,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授课,形成学习《条例》氛围,形成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的共识。
(五)开展基金监管宣传“五进”现场宣传。开展基金监管宣传进经办大厅、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进农村等“五进”现场宣传活动,在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广泛、长期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开展现场咨询,提高相关政策措施公众知晓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抽调专人负责宣传月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动员部署,深入推进宣传活动广泛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围绕宣传主题,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和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在人群密集地区的醒目位置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标语、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总结提炼。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梳理收集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于2021年4月28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至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