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2MB1897964F/2020-668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常退役军人局〔2020〕35号 | 公开日期: | 2020-08-14 |
发布单位: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11330822MB1897964F/2020-66806
主动公开
常退役军人局〔2020〕35号
2020-08-14
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11-03 15:23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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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县委、县政府新时代拥军优属政策落地落细,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23号)、《常山县新时代拥军优属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20年度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体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体检对象
今年免费体检对象为2018、2019年入伍现役义务兵的父母以及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2018、2019年入伍的现役义务兵人员名单以县人武部提供为准。
二、工作原则
(一)免费健康体检。凡具有我县户籍的现役义务兵父母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每年享受一次县政府组织的免费体检。
(二)自愿自主选择。现役义务兵父母、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可自愿选择参加健康体检,自主确定规定范围内的体检项目。
(三)就近就地组织。原则上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承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一)体检项目。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内科、外科、眼科、口腔科、采血检验、胸透和心电图等项目,整合了县人民医院体检套餐G和套餐H的体检项目。
(二)体检标准。女性体检标准为600元/人、男性体检标准为500元/人。
四、时间安排
体检活动时间从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9月15日止,具体乡镇(街道、办事处)体检计划由局和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确认后,再排详细计划表。
五、体检地点和方式
常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三楼体检中心。
六、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组 长:汪正满
副组长:徐红权
成 员:郑晓锋、郑贤云、方苏芝、各乡镇街道事务员。
(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负责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体检的各项事宜:①负责前期体检标准、体检项目的对接,联系体检中心安排体检时间。②提前通知乡镇街道服务站体检安排。③统一领取纸质体检报告,再由各乡镇街道服务站负责发放给参检对象。④统一负责与财政局对接义务兵父母体检经费保障事宜,所有体检费用,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直接支付给常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二)各乡镇街道服务站职责。①查清所属体检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名单汇总。②查清疫情期间情况:所有参检人员由所在乡镇 (街道、办事处)做好近十四天的外出情况调查备案。若体检前两周内到过或接触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建议参加此次体检。③所在乡镇、街道在第一时间内将体检须知告知:一是体检前三天饮食清淡,避免喝浓茶及饮酒,避免食用动物血制品,体检前晚10点后禁食禁水;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睡眠状态;体检当天穿着宽松舒适的衣物,不要穿着胸前有金属饰物的衣物,不要佩戴首饰和隐形眼镜。二是日常药物如降压药等体检前可按往常服用,降糖药可暂缓服用。 三是女士不要化妆,体检需避开月经期。四是静脉抽血后用棉球压住针头的穿刺点两分钟以上,不能按揉,防止形成血肿。五是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体检相关手续;体检时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④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自行前往体检中心,自觉做好自身防暑降温措施,注意交通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体检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牵头,县财政、各乡镇街道服务站和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协办。各单位要密切协同配合,确保全县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体检工作顺利推进,按时完成。
(二)抓好宣传发动。此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现役军人军属等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把好事做好,广泛宣传发动,及时通知到每个参检对象。
(三)周密部署安排。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指定一名干部负责,协助做好体检当天的各项工作。
常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