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24/2021-702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1-25
发布单位: 县应急局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24/2021-7026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2021-11-25

  • 发布单位:

    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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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编号:

常山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25 09:33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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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常山县应急管理局
机构简称: 常山县应急局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常山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常山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县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规章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应急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监督管理消防工作,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协调驻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一般及以上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牵头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督促、检查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我县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并指导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组织执行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机构的指示、命令。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对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十)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综合协调管理科、救灾减灾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监管科。

机构地址: 常山县文峰西路214号社会治理中心B座
联系方式: 0570-5668286
机构负责人: 徐小灵
办公时间: 冬令时: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