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2/2021-702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1-24
发布单位: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12/2021-7024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1-11-24

  • 发布单位: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人社就业救助办理流程、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1-11-24 14:22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办理流程:(一)符合“无感智办”条件的参保单位

1.确认信息。即日起,失业保险参保单位进入“浙里办”,选择“浙就业”下面的“智能推荐”查看,如收到“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信息,直接“点击申请”确认稳岗返还金额、银行开户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具体流程:浙里办首页→搜索“浙就业”→浙就业首页→智能推荐→稳岗补贴申领。

2.公示发放。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拟发放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单位对公账户。

(二)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不含劳务派遣企业)

1.自主申报。在浙里办中未收到智能推荐信息的符合申领条件的单位,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首页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进行申报,或前往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申领,填报《稳岗返还申请表》(附件1)。

2.公示发放。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拟发放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单位对公账户。

六、劳务派遣企业申领事项

(一)申报方式

劳务派遣企业(即从事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下同)派遣到用工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部分,需与实际用工单位一并提出申请稳岗返还,并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