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自然资规〔2020〕74号
关于印发《常山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强化全面监测监管,建立耕地管护长效机制,依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耕地保护实际,制定《常山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常山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5日
附件:
常自然资规(2020)74 号 关于印发《常山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