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32/2020-60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8-21
发布单位: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32/2020-608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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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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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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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0-08-21 15:22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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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机构简称: 县开发区管委会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关于印发〈常山县工业园区整合实施意见〉和〈常山县工业园区整合推进方案〉的通知》(常委〔2019〕27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发区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开发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开发区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开发区职责范围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需政府批准的经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以及环境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等相关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研究提出开发区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定开发区平台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的各项管理规定、激励措施;配合县级部门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建议。牵头做好相关政策的对接工作。

(四)负责开发区平台建设,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要素分配,制定平台开发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实现平台建设、产业布局和要素资源分配的无缝对接。

(五)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工业和服务业投资项目的决策预审、备案以及审批;负责开发区范围内政府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申报。

(六)研究开发区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要素分布以及招商引资政策等重大事项;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县级部门负责制定开发区产业准入标准以及制定产业负面清单。

(七)管理各部门派驻机构,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八)负责开发区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负责开发区经济管理、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依据职责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指导开发区内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服务,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权。

(十一)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抓好从严治党工作,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

(十二)承担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机构地址: 常山县金川街道恒升路19号
联系方式: 0570-568979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网站地址: http://www.zjcs.gov.cn/col/col1269857/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