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32/2020-608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8-21 | |
发布单位: |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有效性: |
02165835-032/2020-60827
主动公开
2020-08-21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8-21 15:22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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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 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
机构简称: | 县开发区管委会 |
机构职能: |
第一条 根据《关于印发〈常山县工业园区整合实施意见〉和〈常山县工业园区整合推进方案〉的通知》(常委〔2019〕27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发区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开发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开发区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开发区职责范围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需政府批准的经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以及环境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等相关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研究提出开发区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定开发区平台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的各项管理规定、激励措施;配合县级部门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建议。牵头做好相关政策的对接工作。 (四)负责开发区平台建设,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要素分配,制定平台开发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实现平台建设、产业布局和要素资源分配的无缝对接。 (五)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工业和服务业投资项目的决策预审、备案以及审批;负责开发区范围内政府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申报。 (六)研究开发区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要素分布以及招商引资政策等重大事项;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县级部门负责制定开发区产业准入标准以及制定产业负面清单。 (七)管理各部门派驻机构,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八)负责开发区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负责开发区经济管理、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依据职责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指导开发区内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服务,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权。 (十一)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抓好从严治党工作,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 (十二)承担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
机构地址: | 常山县金川街道恒升路19号 |
联系方式: | 0570-5689794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网站地址: | http://www.zjcs.gov.cn/col/col1269857/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