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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30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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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20〕76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央行再贷款低息资金落地常山
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央行再贷款低息资金落地常山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央行再贷款低息资金落地常山
推进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人民银行总行决定再增加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根据5月8日浙江省央行再贷款再贴现低息资金落地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为鼓励县域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更多央行再贷款低息资金落地常山。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再贷款发放对象
(一)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县共2家,包括:常山农村商业银行、常山联合村镇银行。
(二)浙江省内城商行常山支行。全县共6家,包括泰隆银行常山支行、温州银行常山小微企业专营支行、金华银行常山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民泰银行常山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台州银行常山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稠州银行常山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二、再贷款投向用途
(一)突出政策性。支农(扶贫)再贷款投向为涉农贷款,支小再贷款投向为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和单户授信30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
(二)突出普惠性。重点支持涉农、制造业、外贸、交通运输、旅游娱乐、住宿餐饮等受新冠疫情影响较重的行业,和符合政策条件、有资金需求的企业,以及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由于受疫情影响财务暂时困难的企业。
(三)突出合规性。对拖欠工资、欠税欠费、高污染高耗能淘汰产业、不良风险较高等企业应从严控制;严禁再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和股市。
三、利率
1万亿元再贷款资金贷款年利率不高于4.5%。
四、相关配套支持
(一)财政贴息补助。县财政对县本级经营主体使用的1万亿元再贷款资金进行贴息,贴息对象为相应的金融机构,贴息标准为1.5%。使用1万亿元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的,贴息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
(二)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激励。将金融机构利用央行政策性资金支持企业情况,纳入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的绿色信贷指标和融资畅通指标体系内进行考核评价。
(三)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优先给予担保,保费减半,不要求追加抵押、质押或第三方反担保。
五、再贷款资金发放
(一)对象初选。各部门、单位可将初选企业(符合再贷款资金投向的对象)名单,直接报送县人民银行,县人民银行汇总后提供给相关金融机构。为提高效率,各金融机构可直接对目标客户开展企业初选。
(二)名单认定。各金融机构根据初选对象,结合征信情况和风险状况确定是否列入支持名单。
(三)资金发放。各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政策要求放款,并向县人民银行报送贷款发放台账。
六、职责分工
(一)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建立央行政策性资金落地惠企协同机制,强化政策性担保资金支持,负责贴息资金的审核兑现工作。
(二)县人行:统筹做好央行政策性资金运用工作,争取上级行更多资金向我县倾斜;加强再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确保贷款和贴息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
(三)县财政局:对使用央行政策性资金的金融机构给予贴息支持;根据调整优化的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指标体系,对央行低息资金运用充分的银行机构进行倾斜。
(四)县银保监组:积极支持在常法人银行机构通过增资、降低分红等多形式的资本补充,多渠道减轻其资本压力。
(五)县担保公司: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力度,为更多企业享受央行政策性资金创造条件。
(五)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辉埠镇工业园区为主,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科技局、县县农业农村局、县工商联配合,及时初选符合政策条件、有资金需求的对象,提供给县人民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央行再贷款低息资金政策是金融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的关键举措,力度大,惠及面广,各区块、各相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二)特事特办,尽早见效。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主动了解企业融资需求,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筛选申报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到应贷尽贷、应贷快贷。
(三)强化监管,注重绩效。县人行、县财政局及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贴息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和有效。任何部门和单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八、其他
本方案自2020年6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