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32/2018-595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常经开〔2018〕64号 | 公开日期: | 2018-12-24 |
发布单位: | 开发区管委会 | 有效性: |
02165835-032/2018-59564
主动公开
常经开〔2018〕64号
2018-12-24
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6-11 10:57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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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
为深刻吸取企业在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防止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月底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贯彻落实省市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规范工贸企业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管理。
二、工作内容
各企业要落实承担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的自查力度。同时,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切实加强对承揽项目建设的施工队伍中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队伍中特种作业人员取得从业资格,持证上岗,确保安全施工。并突出以下自查内容:
(一)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所操作的项目类别是否与操作证所注明的类别一致;
(三)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是否真实,档案是否健全。
(四)操作证人员信息与持证人员身份是否相符。
全面开展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安全培训,通过培训使相关专业人员均应熟悉基本知识和作业审批管理要求,熟悉危险辨识风险研判要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经常检查过问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管理,亲自参与风险研判,不断完善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切实规范动火作业证编制,做到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全到位,不折不扣的做好危险辨识、风险研判和动火分析,严格按规定流程履行审批手续,认真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在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开发区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开展针对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安全的专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予以严厉打击,推动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积极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是我县安全生产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亲自参与,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利用短信、微信、钉钉等各种媒体载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基本安全知识,掌握应急情况下自救知识。
(三)强化应急值守。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充实救援力量,配备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要认真落实安全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企业要加强有关情况及数据的收集整理,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在2019年1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至县开发区管委会40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5689775)。
2018年12月24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安监局。
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