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9/2019-595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9-11
发布单位: 县文广旅体局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19/2019-5959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2019-09-11

  • 发布单位:

    县文广旅体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常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6-10 17:34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常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等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和监督实施。

2.研究、指导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3.规划文化艺术、文物、出版设施建设布局,参与或组织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促进文化产业的形成与发展,管理县级公共文化设施。统筹管理本系统事业经费,监督、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计划管理。

4.综合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的创作与生产,负责政府扶植支持艺术创作生产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以及政府奖的评比、管理。

5.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电影业),加强图书馆、文化馆(站)、文物所、博物馆、影剧院等建设,指导、推动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协同开展少年儿童和民族文化工作。负责对外文化交流。

7.负责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行业)管理,依法实施相关的行政许可;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广播影视监听监看和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各类出版物的审读。

8.负责广播影视行政(行业)管理及广播影视科技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影视系统新技术的科研开发,组织评定、申报科研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全县性的广播影视重大技术项目建设。负责广播影视的日常宣传监管和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

9.承担著作权的行政管理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10.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1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常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常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二、常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常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02.5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9.84万元,增长30.98%。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增加,2018年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市县补助资金增加,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市县考核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02.5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9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7.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9.07万元),占收入合计99.25%;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13万元,占收0.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0万元,占收入合计0%;年初结转结余3.99万元,占收入合计0.4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0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31万元,占37.17%;项目支出498.46万元,占62.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年本结转结余5.81万元,占0.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6.4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7.7万元,增长30.8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2018年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市县补助资金增加,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市县考核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7.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13万元,增长24.5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支增加,2018年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市县补助资金增加,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市县考核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7.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6万元,占0.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11.47万元,占9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38万元,占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86万元,占0.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75.22万元,支出决算为75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部分项目由下属单位完成的,相关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至各下属单位;部分资金和财政联合发文后由财政直拨至相关部位;另部分项目周期长导致本年度仅完成部分进度需递延至下一年度完成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主要用于兑现2017年度人才补贴。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年终资金发放。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09.72万元,占27.69%,2018年年初预算为192.72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0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补助等后追加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支出39.67万元,占5.24%,2018年年初预算为63.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决算数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送电影下乡相关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给实施单位,未记入我单位决算数。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54.83万元,占7.24%,2018年年初预算为90.0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5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预算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中20万元是预估数,后省里未下达该笔资金,另项目支出进度稍慢。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6.5万元,占0.9%,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为预算追加资金。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108.7万元,占14.35%,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为基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预算下达至县宣传部,我单位预算数中未包含该部分资金。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134.07万元,占17.7%,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为基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预算下达至县宣传部,我单位预算数中未包含该部分资金。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157.99万元,占20.87%,2018年年初预算为1577.0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决算数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由下属单位完成,相关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至各下属单位,该部分资金未记入我单位决算数;部分项目周期长导致本年度仅完成部分进度需递延至下一年度完成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8.84万元,占2.5%,2018年年初预算为18.8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54万元,占1%,2018年年初预算为7.5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4.86万元,占1.96%。2018年年初预算为14.8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7.57万元,占96%;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0万元,占0%;其他支出(类)1.5万元,占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为预算追加资金。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部分资金为预算追加资金,用于傥溪桥修复。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笔资金为预算追加资金,用于山地自行车比赛。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66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22.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去年、本年均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车改单位,支出数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占10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4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6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0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车改单位,该指标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工作、指导文艺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对接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累计13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对接工作等支出。接待135人1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常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4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1.5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53%。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常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送电影下乡及“以戏剧传承非遗”大戏派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送电影下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4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7.7万元,执行数为11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8年共送电影下乡3500场,观影人次高达560000人,完成省广电总局下达的“2131”电影放映2900场任务;二是在原工作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积极组织片源,开展农村电影“四进”活动,即送优秀电影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养老院。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相对不足,电影放映设备陈旧老化得不到及时更新,农村电影放映员工资得不到提升;二是电影放映队伍不稳定,电影放映员工作素质和文化程度参差不齐,造成电影放映设备易损坏,设备维护成本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适当增加配套资金额度,电影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服务水平,努力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二是今后在GPS技术监控的基础上,要强化对电影放映人员工作责任心的教育,加强他们对GPS技术监控设施使用等业务培训,要组织力量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动态监管,做到技管和人管相结合,确保我县对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监管到位。

“以戏剧传承非遗”大戏派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3万元,执行数为3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8年共演出42场,观影人次高达1.9万人次,完成演出任务;二是演出的剧目有《清简樊莹》、《琼奴与苕郎》、《吃醋封相》等越剧文艺精品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少数乡镇(街道)、村对大戏派送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配合不主动,没有把大戏派送工作列入本地文化建设的议事日程。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为大戏派送工作服务意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主动帮助承接单位解决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为加强我县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经费运行管理,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06]161号)精神和《常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常财绩效[2018]182号)要求,我局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绩效评价小组对2018年我县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概况

①立项概况

上世纪末,为解决农民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1998年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出了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即在21世纪初,在广大农村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此项工作得到了国家计委的大力支持,2000年12月国家计委、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的通知》(计社会[2000]2463号)。

我县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是根据《浙江省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浙委办[2006]100号)要求,从2008年开始实施。它是加强我县农村文化建设,发展农村电影事业,满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一项重点文化工程;是我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一项具体举措。

②执行概况(2018年度)

我县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任务,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和《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电影放映服务的通知》(浙广新发[2015]199号)规定,经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同意,由县人民影剧院通过“单一采购”方式承接并落实。

为完成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任务,县人民影剧院组建了16支农村电影放映队,配置了21套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制定了符合实际情况的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计划。2018年,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下达我县公益性农村电影放映任务为2900场次,县人民影剧院农村电影放映队分别在全县180行政村(342个自然村)、38所中心学校、八个社区及养老院共完成电影放映3500场次(经卫星定位监控GPS系统认可),观众人数达56万人次之多,覆盖率达100%,圆满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为保质保量完成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任务,县人民影剧院制定了《农村电影安全放映应急预案》《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方案》《农村队放映安全防范要点》《农村放映员规范操作守则》等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工作制度。

2018年度常山县“送电影下乡”项目总投入117.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款94.5万元、县财政拨款23.2万元。上述资金已落实到位,并全部按规定用于常山县“送电影下乡”项目支出。

(2)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①项目绩效

我县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从2008年开始实施至今已经过十个春秋,多年的实践证明,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是一项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促进农村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工程;是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顺民意、暖民心的德政工程。此工程的有效实施,极大地丰富和活跃了基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有力推动了我县农村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2018年共送电影下乡3500场,观影人次高达560000人,完成省广电总局下达的“2131”电影放映2900场任务。在原工作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积极组织片源,开展农村电影“四进”活动,即送优秀电影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养老院。

电影进农村。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与供片单位联系,分期分批精选了《春天的马拉松》《照相师》《大路朝天》《闽宁镇》《中国合伙人2》《黄大年》《天渠》《热土》《片警宝音》等几十部优秀影片,开展了电影进农村放映宣传活动,受到了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电影进校园。根据教育部提出的“运用优秀影片,在全国各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使孩子们看电影成为一项有组织、经常性、制度化”的总体要求,积极与县教育局联系,联合开展“电影进校园”活动,配合各学校开展的运动会、军训等活动,按照不同年龄段选择影片,小学生以动画片、儿童故事片、科幻片为主,中学生以科教片、历史故事片、战斗故事片为主,开展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电影进校园活动。

电影进企业。为了满足企业职工和进城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需求,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在取得企业方同意下,根据不同企业的特性以及职工的特点和兴趣,播放受企业职工欢迎的影片节目,受到企业以及广大企业职工的普遍欢迎。

电影进敬老院。为了丰富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的文化生活,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在重阳节期间,开展了“爱心送电影活动”,选派专业放映人员,为全县敬老院和县福利院的近1000多名老人放映电影,为老人们送上一顿精彩的文化大餐。

②评价结论

经对2018年度常山县“送电影下乡”项目省、县财政及自筹安排的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9.4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3)存在的问题

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是一项文化惠民工程,从我县多年实践情况看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少数乡镇(街道)、村对农村电影放映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配合不主动,没有把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列入本地文化建设的议事日程。二是适合农村群众观看的优秀影片不多,好影片拷贝供应不足。三是资金相对不足,电影放映设备陈旧老化得不到及时更新,农村电影放映员工资得不到提升。四是电影放映队伍不稳定,电影放映员工作素质和文化程度参差不齐,造成电影放映设备易损坏,设备维护成本高。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常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物(款)其他人事事物支出(项),主要用于人才年度考核优秀奖励、优秀人才津贴和优秀人才租房补贴。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等。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医疗单位(项)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6.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项)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1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主要用于承办县级大型文化活动的支出。

1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作与保护。

1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活动相关的支出。

2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持县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2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主要用于承办全县各类文化项目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