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01/2016-471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6-12-23 | |
发布单位: | 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02165835-001/2016-47160
主动公开
2016-12-23
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6-10 15:47
信息来源:法制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起草单位:政府办
议题提出背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6-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3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扶贫办﹝2016﹞11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6﹞47号)等文件精神
拟发文单位:县政府办
文稿核心内容:
深入贯彻国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加快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总体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实力工业、休闲城市、美丽乡村”三大战略,根据农村既有屋顶、新建屋顶、光伏扶贫、光伏扶残和机关企业等不同屋顶光伏建设模式,加强统筹规划,创新发展模式,强化试点带动,完善支持政策,分类有序推进我县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建设,做大、做强光伏发电产业,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十三五”期间,全县建成1个以上新能源综合应用小镇,培育引进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装备制造、系统集成应用和服务业企业。完成全县农村屋顶光伏建设2万户以上,装机6万千瓦以上(每户按3千瓦测算),投资约6亿元;其他建筑屋顶(含机关、企业、工商业、学校、医院等),建设光伏38万㎡,装机3.8万千瓦左右,投资3亿元,总投资约9亿元。2016年完成农村屋顶光伏建设2500户以上,其他屋顶4万㎡以上,装机12兆瓦以上,实现投资1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