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235541475/2020-64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5-26
发布单位: 县卫健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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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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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5-26 09:37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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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山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主要职能

1. 主要职能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本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送传染病疫情信息和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和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做好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县牵头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组织制定本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一)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健康衢州和健康常山战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信息通报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卫生健康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非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2541.25万元。(根据表01填写)

 

(二)关于卫生健康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局2020年收入预算1254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85.25万元,占99.55%;政府性基金收入56万元,占0.05%。(根据表01填写)
   (三)关于卫生健康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局2020年支出预算12541.2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1万元、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12340.34万元、其他支出56万元。(根据表01填写)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84.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2万元,项目支出12029.33万元。

(四)关于卫生健康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卫生健康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41.2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85.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1万元、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12340.34万元,其他支出56万元。(根据表02填写)

(五)关于卫生健康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根据表02填写)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卫生健康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85.2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147.63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增加,奖特扶标准提高,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2.91万元,占1.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2340.34万元,占98.40%,其他支出(类)56万元,占0.4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40.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432.79万元,公用经费36.22万元,卫生计生管理专项经费65万元,编外人员经费补助91万元,基层计生联系员管理25万元,血费退还7万元,城区公共外环境及部分重点场所四害消杀外包经费30万元,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110万元,定向培养生补助41万元,责任医师签约费用50万元,全科工程师规范化培训112万元,卫生人才荣誉奖120万元,中医院建设经费150万元,母婴健康工程20万元,灭鼠灭蟑经费25万元,新生儿疾病监查30.36万元,两癌筛查104万元,精神病管理支出6万元,计生流动人口管理费6万元,计生家庭奖扶特扶金771万元,计生协会经费10万元,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费90万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运行经遇637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069万元,血吸虫、结核病防治项目50万元,窝沟封闭15万元,艾滋病防治和检测经费30万元,医疗废物处置经费35万元,计划生育公益金70万元,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150万元,医共体建设工作经费280万元,女性安康保险工作补助经费66万元,计划生育素质提升培训经费10万元,引进“双证生”奖励2万元,护理专业常山合作培养班活动经费0.6万元,生育关怀补助10万元,母婴场所设置经费2万元,推进健康浙江建设30万元,医疗机构污水处理120万元,省下达卫生能力建设补助49万元,省下达公共卫生服务补助296.14万元,省下达疾病应急补助22万元,省下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83.23万元,省下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补助资金227万元,省下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补助资金13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第十四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

    (六)关于卫生健康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1.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4.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根据表05中301和303下有数据的科目名称填写)

公用经费2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表05中302和310下有数据的科目名称填写)

(七)关于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根据表04填写)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6万元,主要是机构职能改革,老龄办业务划转。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56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老年人综合保险56万元,主要用于资助老年人参加综合保险。

(八)关于卫生健康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根据表08填写)

1.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由全县统一安排,年初不分配至各部门单位。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3.33%。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工作指导以及各地兄弟单位相互学习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自然压缩。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由全县统一安排,年初不分配至各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1.92万元。(填写基本支出部分)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5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卫生健康局项目100%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67.14万元。

1)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11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医服务能力水平。

2)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112万元: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提高新毕业医师的业务技能水平

3)卫生人才荣誉奖120万元:根据常政发2015[90]号文件,用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培养、选拔、引进、评优和奖励。

4)中医院建设经费150万元:根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2号文件要求 ,设立县中医医院并与天马中心卫生院合署,与上级补助结合使用。

5)两癌筛查104万元:对全县农村35-64岁育龄妇女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预计筛查10000名适龄妇女,完成省、市、县下达的任务数;医疗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6)计生家庭奖扶特扶金771万元: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政策,是鼓励广大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在生活、养老方面的境况。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经费:分两部分(一)浙政办发[2008]47号文,我省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单亲家庭男方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根据浙人口[2011]72号文,从2012年开始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7)乡镇卫生村卫生院运行经费6378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069万元:免费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14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并做到均等化。具体服务内容分别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9)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150万元:免费开展健康体检的管理办法(试行),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从业前、从业期间的健康检查。

10)医共体建设工作经费280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11)省下达公共卫生服务补助294.16万元:免费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14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并做到均等化。具体服务内容分别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12)省下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227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即国库拨付给预算单位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包括本级财政经费拨款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安排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包括本级财政经费拨款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

3.财政专户收入:通过财政专户核拨的相关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非财政补助收入):指各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其他收入:指各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可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