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2MB1687190U/2020-008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2-06 | |
发布单位: | 县医保局 | 有效性: |
11330822MB1687190U/2020-00810
主动公开
2020-02-06
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0-02-0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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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操作指南(一):医保个账家庭共济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实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近亲属为衢州市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
可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范围:
1.家庭成员在衢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联网结算门诊医疗费用,就诊类型限于普通门诊、慢病门诊、特殊门诊、药店购药;2.家庭成员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3.医保经办机构的手工报销和衢州市外的异地联网结算暂不纳入家庭型个账支付范围。
此外,我们还要注意的是:
● 一个被授权人只能对应一个授权人。
● 一个授权人最多对应五个被授权人。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断参保人员,未使用完的个人账户,在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后,无需授权直接继续使用。
● 未建立医保个人账户或医保个人账户无历年结余金额的参保人员不能作为授权人。
● 被授权人使用本人社保卡或者电子社保卡就诊,即可实现共济。
● 历年账户用被共济完后,当年账户不能共济,因此有时候你社保卡里面有余额也不能供被授权使用哦!
家庭成员之间授权和解除授权的唯一途径是“浙里办”手机app。
1.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和注册“这里办”APP。二维码如下:
2.登录成功以后,点击医保参保地衢州市本级,选择进入医疗保障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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