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2MB1687190U/2020-008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2-17 | |
发布单位: | 县医保局 | 有效性: |
11330822MB1687190U/2020-00815
主动公开
2020-02-17
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0-02-1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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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操作指南(五):家庭病床备案
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家庭病床备案
家庭病床的概念:
所谓家庭病床,是指以家庭作为护理场所,选择适宜在家庭环境下进行医疗或康复的病种,让病人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医疗和护理,既有利于促进病员的康复,又可减轻家庭经济和人力负担
我市参保人员享受家庭病床待遇的条件:
首先要联系可以建立家庭病床的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同意。建议由医疗机构代为申请,也可以由参保人员自己申请。
其次,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在衢州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
● 有以下疾病的患者可申请:
(1)恶性肿瘤晚期;
(2)各种原因引起的截瘫、偏瘫;
(3)心肺功能不全合并肺性心脏病、肺性脑病;
注意事项:
● 每次建床三个月有效,自备案之日起,满三个月则自动取消备案;三个月后还需要的可以继续申请;
● 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相关规定报销。
可以通过“浙里办”手机app或者网站办理。
下面以“浙里办”手机APP办理
家庭病床备案为例。
李阿姨因脑中风引起了偏瘫,**医院建议她申请家庭病床治疗,以她本人申请为例,她只要完成下列几步即可完成。
APP端
1.扫描下面二维码直接下载安装“浙里办”APP;
2.打开“浙里办”,并点击登录,第一次操作需要注册并人脸识别认证;
3.登录成功以后,点击医保参保地衢州市本级,选择进入医疗保障专区办理相关业务;
4.进入专区页面之后,点击“更多”,“备案服务”下选择“家庭病床备案”,进入办事界面,选择办理类型——“新增备案”,在线填表疾病名称,输入医疗机构名称,点击下一步,上传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图像,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准确后“提交”即可完成!
注:取消备案可以选择“取消备案”按提示操作即可。
电脑端
1.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登录账号与“浙里办”APP账号一样,登录后选择地区和医保部门进入办理具体事项:
2.可以进入专区页面之后,在“行政确认”模块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家庭病床备案”,进入在线办理,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
业务咨询电话
参保征缴咨询电话:0570-5131682
医保转移咨询电话:0570-5131687
医保报销(医疗救助)咨询电话:0570-5025313、0570-502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