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51/2020-583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12-04 | |
发布单位: | 招贤镇 | 有效性: |
02165835-051/2020-58382
主动公开
2020-12-04
招贤镇
发布时间:2020-12-04 16:49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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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 招贤镇人民政府 |
机构简称: | 招贤镇人民政府 |
机构职能: |
镇政府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 法规。 2.编制镇政府经济发展规划;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招贤镇经济建设管理;因地制宜组织发展特色经济促进招贤经济繁荣;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制定招贤镇建设发展规划,规范政府管理,完善政府服务功能。拓宽政府服务领域,健全政府服务网络,搞好政府服务。 4.负责做好党的建设工作和政府机关、村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加强农村土地等承包合同管理,推进村务、财务公开。 5.负责辖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负责辖区市容市貌、绿化、环境卫生、市场建设等城区管理工作。 6.开展村级、农村健康教育、文化教育、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科学知识的普及,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村级各项公益事业。 7.协助做好社会救济救助、扶残助残、拥军优属和征兵工作,做好劳动力管理、就业培训、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 8.负责本行政区域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9.协助搞好税征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村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10.负责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调解民间纠纷,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机构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招贤镇集贤路4号 |
联系方式: | 0570-5551115 |
机构负责人: | 占忠贤 |
办公时间: | 8:30-12:00, 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
网站地址: | www.zjc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