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4/2020-625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11-03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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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14/2020-6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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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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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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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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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11-03 09:17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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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负责起草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督实施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

协调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较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

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

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

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国家、省和

市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及相关政策,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

目标责任制。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

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大气、

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

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

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

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区域大气

污染联防联控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

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

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全市

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

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

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

偿工作。

(六)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场外应急

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

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承担核

事故场外应急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

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省和市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

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

(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

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

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

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

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

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承担国家生态监测网等相关工作。

(九)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市级有关部门、

县(市、区)政府配合上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建

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相关制度,抓好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日常整改工作。

(十)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

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二)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

初步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

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

发展。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

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

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拓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优化生态环境

部门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加

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

革。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应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

保护综合协同平台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强化统一监管。牵头协调美丽衢州建设,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二、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非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720.43万元。

(二)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收入预算272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1.5万元,占58.87%;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收入 0万元,占0%;上年结转1118.93万元,占41.13%。

  (三)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支出预算2720.4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节能环保支出2032.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95万。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9.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1.66万元,项目支出2109.28万元。

(四)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5.1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5.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包括节能环保支出1041.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7万元。

(五)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5.1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9.66万元,主要是奖金预算增加和编外人员经费补助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节能环保支出1041.96万元,占91.79%;卫生健康支出39.22万元,占3.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7万元,占4.7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517.9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资、津补贴政府考核奖、应休未休年休假、日常公用支出、车辆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事务105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发放工资、奖金、福利等。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事务19万元,主要用于环保专项工作等相关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事务400万元,主要用于排污权交易有偿使用专项经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和运维支出、外协监测费用、生态环境专项治理。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39.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医保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35.9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7.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业年金支出。

    (六)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1.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9.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6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由全县统一安排,年初不分配至各部门单位。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6.67%。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邻县环保部门交叉检查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由全县统一安排,年初不分配至各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1.1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5.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6.7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县处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项目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2.75万元。

(1)物流大通道空气站项目150万元:年度目标是完成项目建设;效益目标是针对沪昆高速公路汽车尾气排放开展自动监测,获得第一手数据,为全省物流大通道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2)酸雨自动监测系统项目140万元:年度目标是完成项目建设;效益目标是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实现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楼顶大气降水的及时自动化监测。累积大气降水监测数据,开展环境科学研究。

(3)监测能力建设及运维项目192.75万元:年度目标是完成项目建设;效益目标是常山县各个监测站点的更新和运行维护,为省市了解地方水质、空气质量提供准确的数据参考。结合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提高环境保护能力。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即国库拨付给预算单位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包括本级财政经费拨款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安排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包括本级财政经费拨款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

3.财政专户收入:通过财政专户核拨的相关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非财政补助收入):指各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其他收入:指各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可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公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