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5/2020-003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1-20
发布单位: 县交通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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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15/2020-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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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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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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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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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 01- 20 14: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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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效化解行业矛盾,为交通项目大会战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法治环境,努力打造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全面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2019年主要工作及2020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

(一)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要求,减少办事环节、整合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减免办事费用,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年交通窗口办理行政许可、服务等事项7939件。其中:路政办理许可事项9件(办结7件,已许可正在实施2件),运政办结事项7926件,质监办结施工图批复4件。未发生行政许可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交通行政审批服务社会满意度逐渐提升。

1、打造群众和企业办事“路路通”品牌

一是基本实现两个一。实现群众办事“凭一部手机办理”,依托“浙里办”APP和浙江交通微信公众号,推动“网上办”向“移动办”转变,仅凭“一部手机”就能实时办理并掌握进程和结果;实现群众办事“凭一张身份证办成”,开展系统对接工作,各类证明类数据实时调用,群众个人事项办事“一证办”。

二是重点深化三项工作。深化“八统一”工作,对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全过程模拟推演、动态优化和迭代升级,实现内部办理环节再压缩1/3、办事材料再精简1/3;深化“简政放权”工作,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许可;取消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推进信用与许可、执法和监管的协同联动,形成以信用为主要载体的事前管准入、事中事后管监管的全过程监管机制。

三是全面推进两件事。全面推进部门联办“一件事”迭代升级,围绕企业准入到退出“生命周期”,在省级部门指导下继续做好跨部门跨层级联办“一件事”梳理归集工作;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推进“证照分离”“证照联办”和“多证合一”等改革。

2、打造交通公共服务领域“浙里畅行”品牌

一是推进汽车站等场站服务场所“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汽车客运站为重点,努力改善群众出行便利度;以调整和优化城乡公交密度为重点,推动进出站更快捷;以鼓励和规范网约出租车发展为重点,推动打车更便捷;新增车站免费公共自行车点,各种出行方式有机结合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交通公共服务领域延伸。

二是推进站场建设和服务满意度再提升。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优化城乡公交线路,改造提升城乡公交站点、亭棚,改善候车环境,提高城区公交线网密度。2019年全县改造提升城乡公交站点、亭棚40个,新增城区、县际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9辆,实现城乡公交站点1-3公里半径覆盖率95%以上,群众和企业对城乡公共交通服务满意度达89.53%。

三是推进交通领域移动支付。实现城区公交移动支付全覆盖,积极推动移动支付向城乡公交领域延伸。

四是推进物流企业降费减负。推动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推行营运车辆网上年审,跨省异地检验,减轻重复检测和来回跑成本;取消总质量4500千克以下货车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减轻车辆综合检测费用和从业资格证考试费负担。

(二)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机制,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行政处罚联合执法规范有序。全年共办结运政行政处罚案件38起,罚没款31.78万元(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6起、简易程序案件22起);办结公路超限运输案件1起,罚没款2.99万元。公路路政与公安交警联合执法,共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414辆,卸载货物17097.41吨,卸载率100%;查处非法改装货运车辆130辆,全部恢复出厂设置。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公路“三乱”行为发生,交通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1、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对执法人员库和执法对象名录库适时更新,按照常山县交通运输随机抽查实施办法,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认真规范开展抽查工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今年共实施单部门“双随机抽查”2次,会同公安、环保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1次 ,全年共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22次,随机抽查企业主体37户次,参加随机抽查执法人员74人次,随机抽查实行全程电子化管理,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施,检查计划完成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100%。

二是全面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开通执法人员账号99个,并开展掌上执法应用培训。全年应用掌上执法检查500多次,掌上执法检查至少2次人员占比达100%。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调查取证的行为、送达执行等程序,明确了相关的执行程序,精简优化了行政执法文书,并从6月1日起按照上级统一规定,执法文书上的复议部门统一修改为常山县政府。

2、开展联合治超工作,治理货物运输市场乱象。

2019年4月27日,我县成立了以段为斌副县长为组长的常山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林水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城东新区管委会、县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及14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全县治超日常事务、组织会议、汇总信息、编发文件和简报,以及监督、指导、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县治超办先后制定了《常山县联合治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常山县集中整治非法改装货车行动工作方案》、《常山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开展全县超限超载车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4个联合治超文件,对联合治超行动的行动目标、工作要求、组织保障等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3、开展非法成品油整治,治理成品油运输行业乱象。会同有关部门、乡镇开展经常性的巡查,形成非法成品油行业整治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的良好态势。非法成品油运输、加油站点等行业乱象得到有效遏制。自去年6月开展非法成品油整治以来,交通运输部门共对13辆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分别给予13名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共计收缴财政罚没款39万元。

(三)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强化保障,健全机制。县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局机关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局扫黑办主任,由局法规科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制定了《常山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常山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总体方案》、《2019年常山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攻坚年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常山县交通运输行业涉黑涉恶线索“深排细核”集中专项行动方案》、《常山县交通运输行业“树正气 打歪风”专项整治方案》。围绕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常山县交通运输重点行业及场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管理机制》、《常山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清单分解表》等制度机制,实施信息报送、督查督导等日常工作,有效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办公楼LED电子显示屏、出租车顶灯LED屏、国省道沿线可变情报板10条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滚动播放,汽车站、公交车内显示屏上播放扫黑除恶宣传视频,组织学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广泛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举报方式及奖励办法,通过发放通告、宣传手册、宣传页,运用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宣传新渠道,发送内容新颖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信息,营造浓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氛围,畅通全县交通运输各单位扫黑除恶斗争渠道。

3、强化排查,发现线索。通过上门排查、交流谈心等方式,对 4个重点领域进行排摸(一是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通过黑恶势力强揽工程项目、煽动闹事、非法占地等行为,通过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或其他费用、索要补偿费、无故阻碍施工、干扰施工单位正常取料等行为。二是借助黑恶势力控制运输市场货源或货运专线、客运市场的客源或客运线路资源、维修市场、驾培市场的行为;组织团伙散布虚假信息、造谣滋事或者纠集出租车、货运等驾驶员影响行业稳定的行为;通过恐吓、威胁或强制提供中介代理服务等方式干扰运输市场的行为。三是通过黑恶势力超限超载运输,聚众恶意冲卡等行为。四是通过黑恶势力影响码头、水路运输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在运输行业日常监管中发现“社会车辆参与非法成品油运输问题”线索1条,经过初步核查,县运管所去年下半年以来,配合全县非法成品油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3辆,非法成品油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4、督导反馈,分类落实。根据《常山县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及共性问题整改分工的要求,对政治站位、综合治理、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逐项整改落实,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二、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2、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工作。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明确执法职责,落实执法责任,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配套制度,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认真贯彻省厅《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制度,使处罚裁量制度落到实处。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执法效能、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违法案件,对确认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

5、强化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以行政职能职责相关法律的普及为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