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235541475/2020-002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单位: | 县卫健局 | 有效性: |
1133082235541475/2020-00269
主动公开
2020-01-15
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0-01-17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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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以提高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目标,有力促进我局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现将今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不断提高卫健系统行政执法水平。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措施,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各自的职责。
2.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为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审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分别在今年3月份和6月份出台了《常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常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通知》。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能积极参与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合法性审查、重大案件讨论等。
3.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培训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全国医师节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和义诊咨询等形式,推进普法教育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提升群众法制意识,全年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6万余份。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结合主题教育及全县卫健系统工作特点,开展《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局机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达到3次,组织单位工作人员法制培训10余次。
二、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1.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开展口腔诊疗机构智慧监管,对全县25家口腔诊疗机构口腔全部安装智慧监管系统,通过口腔智慧监管系统发现违法行为6起,均立案处罚。结合“双随机”中小型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96家村卫生室及其他66家中小型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整治,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机构均予立案查处。
2.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我局全年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92余人次,今年排查了近年来的12处非法行医点,有3起涉嫌非法行医罪移送公安机关。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好转,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3.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开展公共场所“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共抽取被监督检查单位121家,其中国家“双随机”37家,完成34家,完结3家,发现问题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3家,立案处罚13件。省“双随机”84家,完成79家,完结5家,发现问题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9家,均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进行处罚。开展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测不符合规定的游泳场所均予以处罚。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复查指标中公共场所5小行业的检查,全县“三宝节”“2019年医共体现场会”和“2019年文明旅行出行会”等大型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
4.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管。结合“双随机”检查,做好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及中小型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共查医疗机构142家。其中对乡镇卫生院、公立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并抽取了部分村卫生室进行了专项检查,共立案处罚65起,出具监督意见书89份。完成对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打分,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
5.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职业卫生工作自安监划转至卫健局后,根据衢卫健委下发的关于《衢州市矿山、冶金、化工和建材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常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常山县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卫生监督所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数据分析统计,初步核实符合《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对象有825家,其中对危害严重的205家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纳入治理的有16家。发现有问题的下达意见书责任整改的有2家,立案处罚3家。并于9月份,组织召开全县尘毒病危害专项治理暨职业病防治监测工作培训,参加培训的企业有30余家。
6.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和水平。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规范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执法检查效率,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本机关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成国家、省级双随机抽查任务,实现“掌上执法”全覆盖,并对处罚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307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250件、简易程序案件57件,共处罚没款41.1万元。
三、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县依法办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常山政务网、健康常山公众号和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清单公示。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同时通过公布咨询电话、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最新卫生法律法规和部门工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建立了更加畅通的群众沟通渠道,提高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行政审批质量。深化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加强卫生行政许可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减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2019年共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1060件,办理再生育审批167件。
3.依法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进一步规范征收程序和管理。通过不定期召开的专干例会,对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审查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协调查处跨区域的违法生育案件;对作出征收决定后,违法生育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案件,严格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9年共审查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70例,申请强制执行案卷85例,发现并撤销社会抚养费征收条款和金额错误案件1例,全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342.85万元。全县未发现执法人员违法违规情况,无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
尽管今年我们卫健系统在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执法人员数量不足、能力不强,智慧监管覆盖面不广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将依法行政责任制进一步落在实处,真正起到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的力度,全面提高卫健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
常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