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4/2019-028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5-18
发布单位: 县环保局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14/2019-0285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19-05-18

  • 发布单位:

    县环保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21 12:15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7项已完成整改的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整改目标

完成情况

1

整改任务编号一:《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后,衢州市级和6个县(市、区)均没有明确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出台文件,明确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工作机制有力执行、落地生根,补齐生态环保短板。

已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等相关机制,结合县委县政府考核工作,将生态环保目标任务纳入对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作为年度重点督查内容。

2

整改任务编号二:江山市、开化县、常山县、龙游县没有将环境保护领域部分行政执法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及时将“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等5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由县环保局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厘清县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责边界,有效解决职责交叉问题。

已按要求将“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等5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划转综合执法局行使。

3

整改任务编号三:生态环境监管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环境治理体系还不够完善。

建立起与我县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适应的监管机构和队伍,全面完成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目标。

已结合本轮机构改革,为生态环境业务部门增加编制,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机制。

4

整改任务编号十三:交通道路穿越黄坛口水库、芙蓉水库等水源地,危化品运输管控制度不健全,风险隐患突出。

完善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加强保护区内穿越公路段的环境应急管控。

 

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订出台了《常山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安全监管暂行规定》,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已完善芙蓉水库保护区交通警示牌,修缮破损的防撞护栏和边沟,设置止水阀应对紧急突发事故,完善饮用水源标志标识牌,完成视频监控。加强对芙蓉水库保护区日常巡查,对违规运输车辆进行依法查处。

5

整改任务编号十五: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常山县金川街道十五里石煤矿废弃矿山、十五里石灰矿废弃矿山治理工程无环保设施。

加强对废弃矿山治理工程的监管,完善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尾矿治理长效机制整改措施。

建立矿山环境保护机制,完成常山县金川街道十五里石煤矿废弃矿山、十五里石灰矿废弃矿山治理工程项目整改,通过专家验收。

6

整改任务编号十九:低丘缓坡改造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未按要求落实到位,仍有1274.56公顷已平整未开发土地未复绿;未全面落实建成挡土墙和开展边坡治理要求。

落实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过程中,水土保持、水利及防洪、地质灾害防护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完成低丘缓坡改造工程的全面复绿,建成挡土墙,按要求完成边坡治理。

7

整改任务编号二十四:建筑工地和施工道路扬尘防治不到位。经济开发区建筑工地未落实扬尘防治要求,大量渣土裸露堆放,工程车辆进出工地清洗不到位。辉埠镇道路施工过程中扬尘明显,有洒水痕迹但效果甚微。其他县(市、区)在建道路也不同程度存在类似问题。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改造仍未到位,存在渣土运输车抛洒滴漏现象。

落实建筑工地和施工道路扬尘防尘要求。

建立机制,明确责任,由主管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落实执法检查;实施在线监测,对涉大型工地项目实行PM10在线监测;对辉埠道路施工问题,加快进度,已完成048省道施工,确保无施工扬尘;强化落实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监督管理。

以上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5月18日-5月24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常山县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0-5023393,地址:文峰东路58号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