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37/2020-005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2-03 | |
发布单位: | 县资规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37/2020-00543
主动公开
2020-02-03
县资规局
发布时间:2019-12-24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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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12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土字A [2019]-0176号《浙江省建设用地批准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现就常山县2019年度计划第十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常山县2019年度计划第十批次建设用地。
2、项目用地位置:金川街道胡家淤村、金川弄村、朱家坞村;辉埠镇辉埠村;芳村镇园区新村;白石镇草坪村、十八里村;招贤镇泉目山村;青石镇水南村。
3、批准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浙土字A[2019]-0176号;批准时间:2019年12月21日。
4、批准征地面积:项目用地面积17.7515公顷(农转用9.2152公顷,其中6.1318公顷已经衢州市政府批准;未利用地转用4.2288公顷,其中3.0133公顷已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7.7515公顷)。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按常政发〔2017〕80号文件规定,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房屋拆除的,按常政发〔2012〕74号、常政发〔2014〕11号文件规定执行。
项目(地块)名称 | 被征地乡镇(街道)、村 | 征收面积(公顷) | 征地补偿费用(万元) |
常山县绿色产业集聚区纬九路项目 | 金川街道胡家淤村 | 0.3795 | 22.3559 |
常山县绿色产业集聚区2019-7地块 | 金川街道金川弄村 | 1.6558 | 96.9172 |
常山县应急备用水厂二期项目(二) | 金川街道朱家坞村 | 0.3880 | 21.8880 |
常山县辉埠镇N2019-3地块 | 辉埠镇辉埠村 | 7.5581 | 376.0052 |
常山县芳村水厂北侧山体边坡治理工程 | 芳村镇园区新村 | 0.0496 | 2.7528 |
常山县白石镇草坪村2019-1A地块 | 白石镇草坪村 | 0.0575 | 1.8113 |
常山县白石镇草坪村2019-1B地块 | 白石镇草坪村 | 0.0575 | 1.8113 |
常山县白石镇草坪村2019-1C地块 | 白石镇草坪村 | 0.3104 | 17.0587 |
常山县白石镇草坪村2019-2地块 | 白石镇草坪村 | 3.3490 | 116.4058 |
常山县白石镇主管道建设工程2号地块 | 白石镇十八里村 | 0.0199 | 1.1045 |
浙江赛得健康小镇18号地块 | 招贤镇泉目山村 | 0.3130 | 17.2060 |
浙江赛得健康小镇20号地块 | 招贤镇泉目山村 | 0.7452 | 32.1547 |
浙江赛得健康小镇24号地块 | 招贤镇泉目山村 | 0.8064 | 44.7552 |
浙江赛得健康小镇30号地块 | 招贤镇泉目山村 | 0.0751 | 4.1681 |
常山县生态园区2019-1号地块 | 青石镇水南村 | 1.9865 | 105.4874 |
三、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常政发(2015)13号文件规定执行,采用社会保障、货币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
四、其他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被征收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青苗的所有权人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有申请协调和裁决的权利。被征收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青苗的所有权人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可向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常山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申请人可按规定的程序向裁决机关申请裁决。征地补偿争议协调裁决期间,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本方案公告期满经常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将在自然资源部门网站予以公告。
联系人:蒋顺祥 联系电话:5017802
特此公告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