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206201405/2019-601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常金办〔2019〕61号 公开日期: 2019-11-14
发布单位: 金川街道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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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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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金办〔2019〕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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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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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4 20:12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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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两委会: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浙医保联发〔2019〕10号、衢市人社发〔2018〕155号、常政办发〔2019〕134号和上级工作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就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缴费标准、任务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2020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仍以户(每户人口数以公安户籍档案为准)为单位缴纳统筹费,要求户不漏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20元,以户籍为准各村(居)群众参保率要达99%以上,(已参加商业保险人数能提供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效证明的在常山县内打工人员、能提供务工地社保部门医疗保险证的外出务工人员等),以及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一、二级)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负责承担,计入各村(居)任务数。

2.根据常政办发〔2004〕97号文件,获得县级及以上农业劳动模范称号和按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个人,其个人缴纳部分由当地乡镇(街道)负责解决。

3.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工作任务:根据县政府会议精神,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是一项目惠民工程,各村(居)要加强宣传,确保有专人负责,制定计划,统一收缴,整体推进,各村(居)参保率必须完成50%以上。

二、明确时间

1.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扣款期。各村(居)必须确保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统筹费征缴任务。

2.参保缴费工作从2019年11月20日起实行周报制度,税务部门每周将参保缴费进度统计表发送至乡镇(街道)。12月1日起,对未成功参保缴费人员上门“一对一”签订确认书,并将不同意缴费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在12月20日前将参保缴费通知回执单与汇总表报至县税务局。

三、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通过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扣代缴、丰收互联手机银行、支付宝、税务办事大厅等渠道予以缴费。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个人缴费扣款成功后才视为2020年度参保成功。

四、强化考核

为确保2020年统筹费按时足额收缴,对城乡居民医疗统筹费收缴工作实行单项考核。考核对象为各村(居)支书、主任、村文书3人,考核办法按规定日期前上缴的实际人数,考核对象每人1元标准发放,并将完成情况列入年终综合考核。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心。各村(居)要切实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负责制,确保全面完成统筹费征收工作。

(二)建立组织,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机制。为抓好医疗保险统筹和日常管理工作,街道建立医管站,各村(居)要建立医管组,村(居)支书为第一责任人,任村(居)医管组长,村(居)主任、村(居)会计及妇女主任为组员,健全村(居)服务网络。根据参合人员登记簿内容完整填报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各项信息,及时发放医疗保险卡。

(三)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可通过农商行银行卡协议代扣代缴、丰收互联手机银行、支付宝、税务办事大厅等渠道予以缴费,各村(居)两委要通过黑板报、宣传窗、电子显示屏、贴宣传画或通过合作医疗报销户本人宣传等多形式、多途径宣传实施合作医疗是惠民利民的实事。街、村(居)干部要进村(居)入户宣传发动,确保一户至少有一份宣传资料,使合作医疗家喻户晓,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如微信、钉钉等方式方便群众,提高医保的参保率。

各村(居)要按街道党工委的统一布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并要善于借鉴前几年征收的好经验、好办法,强化措施抓落实,圆满完成今年合作医疗统筹任务。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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