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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005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8- 06- 29 10: 22

信息来源: 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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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常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

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005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农工民主党常山总支:

贵党总支在县九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进医保支付方式助力医共体建设的建议》悉,您向政府提出“按照人头付费,打包预付,结余经过考核后留用来进行医保支付改革”,充分反映出您对县医共体建设的高度关注,在此谨代表县政府对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我县医共体建设工作。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常山县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管理办法

目前,我县根据上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总额合理预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总额,医共体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实行按人头付费结算,7医共体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衢州市医疗保险病组点数法付费结算。年度预算总额结余时,按结余部分全部留用,并根据县外医疗费用下降情况给予全额的奖励;年度预算总额超支时,由医共体按超支部分的全额承担。

二、当前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背景

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行全市统一政策,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182号)和《衢州市医疗保险病组点数法付费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市人社发201839号文件精神,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例纳入病组点数法付费管理。病组点数法付费管理实行全市统一预决算、统一分组、统一病组基准点数、统一结算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方面积极开展住院医疗费用按人头付费调研工作,借鉴其他地方按人头付费的经验和做法,统筹分析历年的医疗费用构成,结合本县的医疗资源情况,拟定住院医疗费用按人头付费工作的可行性方案;另一方面按照衢州市统一部署做好住院按病组分组(DRGS)付费工作,保障医共体工作顺利开展。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只有节点,没有终点。县政府将积极做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保障医共体建设顺利实施,使基层医疗机构业务能力获得提升,让老百姓看病方便、不贵、不难,真正做到病有所医、医有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医共体建设的支持和关心。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县政府办公室联系。

建议承办人:黄志斌   联系电话:13587000840622092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