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山县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农〔2023〕50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我县配方肥推广应用项目补贴按照“主体申报、核定基数、按方购买、限额补贴”原则,各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验收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委托衢州永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现将符合补助条件的配方肥使用主体以及销售主体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2日至9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反映,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和联系方式。
反映问题的联系电话:
林先生:5665608(办),18367840113(780113);
附件:
规模主体补助清单.docx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