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现将常山县新能源充换电站建设项目选址进行批前规划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31日共10天。
项目内容:用地面积4938.3㎡。
另附:红线图
以上内容现场、镇公示栏同时进行公布,详情请向本机关查询。若有合理意见及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若此期间无人反映,则我们视作同意,予以办理规划选址。
联系人:常山县辉埠镇人民政府 0570-5021000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0-5665125
常山县辉埠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常山县新能源充换电站建设项目红线图-2000 Model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