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200262440/2025-835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7-08 | |
发布单位: |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1133082200262440/2025-83571
主动公开
2025-07-08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 07- 08 15: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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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局属各单位,农业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农业“双强”行动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农业有效投资,加强“双强”项目储备建设,根据《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浙农计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常山县2026年省级农业“双强”及市级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储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为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应有固定经营场所,用地符合规定。
二、项目类型
农事服务中心、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种业振兴示范(创新)基地,农业低空经济,智慧农业等范畴。
三、建设内容
农事服务中心应符合《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试行)》要求建设;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应符合《高水平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农机创新研究试验基地)建设指引》要求建设;种业振兴示范(创新)基地应符合《浙江省种业振兴示范(创新)基地建设导则》建设要求。
四、申报材料
1.农业“双强”项目申报简表;
2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方案;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建设区域现状照片;
5.建设内容布置详图;
6.拟购置设备设施清单(包括型号、预估价);
7.工程设计及预算书;
8.用地证明;
9.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申报程序
1.申报要求。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要切实可行,投资预算符合市场行情,自筹资金已落实,用地等开工实施条件具备。
2.申报程序。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各申报主体需将项目申报简表、项目建设方案同其它资料(一式两份),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后,纸质及电子文档一并提交相关业务指导单位(见附件1)。业务指导单位根据相关建设指引、导则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及材料的质量进行把关。后统一报送至县农业“双强”行动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农业农村局副楼403室,联系人:雷浩宇)。
县农业农村局在省厅下达申报通知后,会同财政局组织专家对2026年度拟建设储备项目开展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列入省农业“双强”项目库的,由省级统一安排农业“双强”项目资金。其它所需材料后续根据上级要求补充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