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206201392/2025-84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7-22 | |
发布单位: | 天马街道办事处 | 有效性: |
1133082206201392/2025-84111
主动公开
2025-07-22
天马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2025- 07- 22 17: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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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山县龙门路和孔家坞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征询公众意见
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公司受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委托负责开展常山县龙门路和孔家坞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实施常山县龙门路和孔家坞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将依法征收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附属物、构筑物等)。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屏山巷,西至孔家坞,南至法院街,北至展衣山脚(详见附件;若征收范围发生变化,以征收决定为准)。
常山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21日在常山县政府网站发布了《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县龙门路和孔家坞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并组织房屋征收部门开展对征收范围内房屋(附属物、构筑物等)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基本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买卖、赠与、分割、抵押、典当、租赁房屋;营业执照登记;分户和户口迁入;企业转制、出售、租赁、承包、兼并等及其他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不予补偿。
二、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
三、评估实施主体
单位名称:浙江振邦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615701016
邮箱:1920860678@qq.com
本项目涉及区域或权益涉及人群及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有何意见、建议或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方式告知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公告期从 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止。
浙江振邦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