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山县落实2025年度中央和省委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和《浙江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浙扶贫办〔2018〕34号)文件精神,现将常山县落实2025年度中央和省委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对项目计划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单位:常山县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站。
联系人:黄海丽(13515700670、680670)
联系地址:常山县渡口小区16幢;邮编:324200。
附件:
常山县落实2025年度中央和省委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表.doc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