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61/2025-820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10
发布单位: 常山县紫港街道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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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61/2025-8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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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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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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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紫港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 2025- 04- 10 16: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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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紫港街道办事处

强制拆除决定公告

 

当事人王雨林、傅枫桦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一案,本机关于2025410日作出常紫办强拆决字〔2025〕第010号强制拆除决定书,决定:

限当事人王雨林、傅枫桦2025年423日前自行拆除位于常山县紫港街道百悦城C区35单元101室正下方的建(构)筑物,该建(构)筑物为砖混结构,与3幢5单元电梯厅相连,墙体未粉刷涂漆,墙体上部用钢筋混凝土搭建的楼板已被户主自行拆除。墙体由户主自行从2.2米高拆至1.5米高,形成的封闭空间面积约51.8平方米。

逾期仍未拆除的,本机关将于20254250800分起依法予以强制拆除。请当事人王雨林、傅枫桦2025425日前自行清理存放于将被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内的财物,并于20254250800分到达现场配合拆除。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公告。

  

 

  常山县紫港街道办事处

    202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