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芳村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芳村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芳村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芳村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 芳村镇人民政府 | 芳村镇人民政府 |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