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常山县民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研究同意,现将《常山县民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常山县民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山县民政局
2025年3月26日
常山县民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常山县特困人员“一院供养”和公办养老机构“民政直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 常山县民政局 | 养老服务科(老龄工作科) | 《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