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4/2025-817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21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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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14/2025-8174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2025-03-21

  •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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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5年3月21日拟对常山县中医医院(常山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新增DS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 03- 21 14: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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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5年3月21日拟对常山县中医医院(常山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新增DS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常山县中医医院(常山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新增DSA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东路61号

建设单位:常山县中医医院

建设项目概况: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提高医院整体的介入诊疗水平,医院拟在新住院楼一层北侧新建一间DSA机房,并拟新购一台医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DSA,Ⅱ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于该机房用于开展介入手术。

公众参与情况:已网上公示项目环评报告文件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各职业人员和公众所受辐射年有效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关于“剂量限值”的要求,也低于本评价提出的 5.0mSv和0.25mSv的年管理剂量约束值。

2、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涉及的DSA机房内设置机械排风装置,该设施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机房应设置动力通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的要求。工作时产生的废气经排风系统排出后进去大气中,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其浓度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的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3、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医院产生的废水依托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官网,最终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总环境,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4、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不会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DSA介入手术预计产生少量废造影剂容量瓶、废棉签、废药棉、废纱布、废手套等医疗废物。产生的医疗废物先集中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外运后专门处理。其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收集站后经分拣后由环卫统一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噪声治理措施:机房通排风系统工作时将产生一定的噪声,相应系统拟采用低噪设备并设置减振降噪装置,一般可降噪约10-20dB(A),再经距离衰减,其噪声值不会超过60dB(A),噪声较小,且设备仅在昼间运行。经各项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5663796、5015431

通讯地址:常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