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监管办关于废止《常山县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2份文件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关于加强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县监管办对我县招投标领域已不适用的文件进行清理。现拟对《常山县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简化我县施工类100万元以下、服务类2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直接发包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上2份文件进行废止,文件目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3月21日至4月1日。对废止工作有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联系业务科郑丹(电话:0570-5663065)。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1 | 《常山县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 常监管办〔2021〕6号 |
2 | 《关于进一步简化我县施工类100万元以下、服务类2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直接发包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 常监管办〔2021〕14号 |